各位大大午安
經過三個月碰壁後總算有一份工作錄取了
公司錄取書上面有幾點要求
不外乎是報到要帶齊身分證影本跟薪轉帳戶等等
其中有幾項令我有點疑惑不知道怎麼處理
那就是原公司離職證明書
因為小弟我大學時有工讀經驗
但是直到離職已經是距今一年前了
所以這種情況下我還需要到舊公司申請證明書嗎?還是直接說上一份工作不是正式工作所以
沒有?
另一個算是有點概念
就是健保轉出單
小弟親自去區公所查詢後得知健保是保在父母服務的公司底下,所以要請父母公司方面列印
下來給我,疑惑的點...也沒有,只是想問各位大大這樣處理程序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