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cnnn (錢真的很難賺)
2019-09-21 02:34:50大家好~
9/20收到了新公司的offer通知
新公司要求提供前家公司的離職證明單
但,
我在舊公司是家族企業,什麼大小事都要做
所以我的職稱是總務
但我在前任公司做的是採購+總務+文管
我和前任公司人資反應時,
他說公司就是給你職位名稱是總務啊!
可~新公司上任的職稱是採購
我也確實在前家公司確實做過採購的工作
會不會因為舊公司的離職證明上職稱的關係
就對我服務經歷有所懷疑
然後就將我的offer給cancel掉啊
這點需要據實跟新公司說嗎?
麻煩各位大大幫我解惑啊!
謝謝
作者:
yuyuen (肥軟)
2019-09-21 02:48:00請前公司把頭銜改成總經理,方便你之後面試
你對採購有沒有經驗 在面談時或試用期時就看得出來職稱只是小事
作者:
arisisu (我好鄉...)
2019-09-21 06:54:00總務也有採購功能啊,放心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19-09-21 07:46:00想太多啦,沒差的
作者:
liarstar (新竹-溫生蠔)
2019-09-21 07:58:00直接請前公司,幫你改董事長
都給offer,那會因為職位名稱而改掉?不要太玻璃心
作者:
ihateants (Naruhodoh)
2019-09-21 09:39:00如果之前不是採購總務,所以你之後都不能當採購總務,按照這個邏輯,那請問第一位採購跟總務怎麼當的?
我跟你做的事情差不多好像統稱都叫總務,在應徵上沒差吧?
履歷下面不是有工作說明 寫清楚就好 面試的時候也有機會說明
作者:
helpM (助人助己)
2019-09-21 21:47:001樓有好笑到
作者:
Bonjwa (嘴砲王退散!!)
2019-09-22 21:08:00樓上神解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19-09-23 08:15:00都已經面試上了,前公司寫什麼重要嗎?
作者: spzoey 2019-09-24 13:47:00
只是個名稱有差嗎...還計較這種東西的公司真不怎樣
作者: jennifer531 (Qmo) 2019-09-28 01:47:00
職稱不是問題,至少願意給離職證明,我遇到家族企業不給離職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