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000209898 (樹瀨先生)》之銘言:
: 我有個疑問,小明23歲退伍出來工作,小明工作到了65歲,小明在23歲到65這42年期間
: 一共有2年時間沒工作,他繳了勞保40年,而繳了2年國民年金
: 那小明如果65歲退休活到了77歲,他可以領勞保月退到77歲這沒疑問
: 那他國民年金可以領幾年,這就是我比較好奇的,不然我想不透
: 以一個正常人來說,勞保年金長度一定>>>>國民年金
: 那這樣國民年金是幹啥的,從65歲到死亡,應該都是勞保領到掛把
: 我親戚65歲退休,也是領勞退
: 失業補助也是勞保,工作出意外也是勞保
: 國民年金不就跟廢物一樣嗎
假設65歲真能領到,就用個人帳戶預借加計利息方式, 先拿65歲的錢拿來支付掉國
民年金欠費對佛心政策的應該輕而易舉。第一得到了照顧人民的民心,第二也免去派人催
收欠費的成本。
這個政策如果是福利,就該讓人民自由參加。政府如果嚴重缺預算到對失業也要加
增750元的,當然引發拒繳與民怨。
好的福利是讓人民繳的開心,如果讓人民繳的痛苦不開心,讓人民欠費一堆還不廢
除,這個政府還真是嚴重缺錢了。還期望65歲後的年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