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被告知資遣,通報時間20天,也就是到11/6正式離開這家公司。
如果順利的話,11/6號左右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然後去申請失業補助。 請問
第一次認定成功都是14天嗎?
因為等待的這20天,有一些之前想去嘗試的工作,想趁還有缺,去面試看看,那
如果剛好報到日早於認定日,是不是就無法拿到補助了?
如果可以預估第一次認定日,然後請未來報到公司,等我到那時候,假設認定
日隔天馬上上班? 這樣會拿到3.5個月補助還是只有3個月呢?
內心想早點面試早點去上班,但又有這筆錢的需要,又怕等到申請後,想要的職
缺已經沒缺人了……整個好煩躁。是否有同樣經歷的朋友可以分享一下想法。
很抱歉問了很多問題,明明可以休息一下,但腦海中卻一直想這些問題,拜託了
解的人能幫我解答一下,或寄信給我,加個好友聊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