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懷孕資遣

作者: g8429310 (qq)   2019-11-15 02:25:30
關於這個問題順便分享兩點
1.是不是只要有給資遣費就能叫你離職?
這絕對是錯誤的想法,但很多人以為是這樣
想想看你已步入中年為公司付出已久
老闆想省錢專門找新人,叫你拿完錢就滾
你中年失業找不到工作不就很淒慘嗎?所以是不行的
如果亂解僱勞工,打官司幾年後被法院判解僱無效
不只又變回這名老闆的員工,這幾年的工資還要補給你勒
2.懷孕期間可否解僱孕婦員工?
可以,要滿足勞基法要件,但是這時法官會嚴格審查
因為雇主常常表面上用合法理由來包裝歧視孕婦的真實動機
雇主是否知情員工懷孕也是一關鍵
例如老闆本來沒說員工做不好,但員工告知懷孕後
就說她績效不張,以不能勝任工作要解僱她
可是其實甲績效是因懷孕而導致些微降低,
或者她其實才排倒數第五,而倒數四名都沒被解僱
這都很有可能被法官判解僱無效,可以回去繼續工作
勞工局還可罰雇主數十萬罰鍰
再一個例子,孕婦員工掏空公司資產,雇主解僱她,這時解僱就可成立
因為可以客觀地理解,該解僱理由與懷孕完全無關
總之碰上與性別歧視(包含懷孕)相關的案件,
我國法院見解是傾向母性保護,會比較站在懷孕員工這邊,
勞基法性平法相關罰則也較重,大概都30萬起跳
有點規模的公司也比較不敢去觸碰這塊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9-11-15 06:43:00
罰30萬根本不痛不癢,我是覺得因為會黑名單
作者: aimlikenoob (AimLikeNoob)   2019-11-15 07:40:00
因為很淒慘,所以是不行的;這是什麼邏輯?台灣老闆有那麼守法就不會被叫鬼島了
作者: Exc4liboor (看屁還看?)   2019-11-15 08:12:00
30萬 換一個一年孕婦走,蠻划算的丫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9-11-15 09:36:00
罰款又不是資遣成立?罰了還是不能資遣呀請問你的第二例子,如果真的績效降低成最後一名呢?
作者: pederast (96141129)   2019-11-15 11:05:00
回樓上那要看績效變動跟懷孕是否有關如果法官認定績效變動確實跟懷孕歧視有關,那還是會回歸到整個解僱不合法的原點
作者: cheng1989 (cheng1989)   2019-11-15 11:29:00
是30萬罰完還要讓孕婦回去工作, 不是罰完就沒事.
作者: dog5566 (狗五六)   2019-11-15 11:33:00
雇主以後直接不要用女的就好了 簡單 嘻嘻
作者: fhjqwefs (Kenshin)   2019-11-15 12:17:00
不要用女的然後招人寫不限性別就好啦 不錄取妳還要跟妳講原因嗎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9-11-15 15:51:00
低薪行政缺還是只能請女生啦,只是女生剛結婚真的比較難換工作,會怕你錄取了又懷孕,適齡未婚女更是每次面試必問未來有沒有計劃結婚
作者: j8630222 (75G)   2019-11-15 17:27:00
第一點 勞工有工作權 不是給錢就可以資遣 但很多小企業不懂 以為老子給資遣費就可以叫員工走30萬罰款也不是代表換孕婦走 有些人觀念真的很不足 打僱傭關係存在 老板只是雙輸
作者: fhjqwefs (Kenshin)   2019-11-15 19:28:00
拉攏幾個中階幹部捏造妳不足以勝任的具體事實再留約談紀錄存證給勞工局還不簡單嗎 笑死
作者: jessie512 (....)   2019-11-15 19:32:00
想要請問第一點要如何自我保護呢?公司就是看你有年紀要逼退你了,還能怎麼辦呢?今年就是剛好遇到這個問題,被待了12年的公司惡性調職逼退要我接受資遣離開,然後我就失業半年找不到新工作,真的越想越不對
作者: fhjqwefs (Kenshin)   2019-11-15 19:37:00
拿出本事不要留下任何被交辦事項辦事不力的約談紀錄 這累積一多 資方拿第11條第5款上法院全部附上去你根本百口莫辯
作者: cck525 (′˙ω˙‵)   2019-11-16 01:01:00
如果是那種人到中年就開始擺爛打混的員工 難道不能資遣?
作者: fhjqwefs (Kenshin)   2019-11-16 01:05:00
這裡的風氣是不管勞工再爛再不對永遠都是慣老闆的錯 所以中年擺老擺爛不能被資遣(茶)
作者: wensjeng23 (cute man)   2019-11-16 10:55:00
那樓上你來這推一堆垃圾廢文幹嗎?就這點程度在別篇被笑也只是剛好
作者: hotlatte (我不存在)   2019-11-16 11:13:00
實務上 就是資方會迴避雇用高風險者
作者: fhjqwefs (Kenshin)   2019-11-16 11:39:00
在廢板發廢文剛好啊 你會在乎被__物一般的人笑嗎 哈哈版規也沒有規定認為本板是廢板就不能在這發言的規定 就這點程度待廢板的確是剛好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9-11-16 12:13:00
推文躲一堆智障垃圾不是老闆操著老闆的心然後拿垃圾薪水
作者: sdyd (阿布)   2019-11-16 12:27:00
罰30萬 然後還要讓懷孕違法資遣的員工 復職..有人觀念很差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9-11-16 12:46:00
難怪台灣越來越少人投入創業,連資遣都還要管那麼多當初推新制就是希望換工作退休金年資可以跨公司累積起來不管員工想離開或公司想要人離開都應該越簡單越好方便汰除不適任的老闆/員工,不要把時間浪費在這種事情上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9-11-16 13:37:00
30萬是罰款 又不是罰了錢就能叫孕婦走= =
作者: andrea0520 (安德魯)   2019-11-16 19:25:00
謝謝各位溫暖的回應,我心安了一些!主要還是因為跟主管關係,才會擔心他想用盡方法除掉我
作者: faniour (å®…å®…)   2019-11-18 07:41:00
難怪台灣創業失敗那麼高,原來一堆人還領薪水就在替慣老闆擔心了守法意識都沒有,想著當老闆要怎麼省真的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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