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被公司開除 他拿4公升強鹼潑瞎主管雙眼判關8年
2019-11-18 11:02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桃園男子胡作武不滿恐嚇紀姓主管「一命換一命」後被免職,他心生怨恨拿4公升強鹼溶
液朝紀的頭淋下去,害紀雙眼幾乎全瞎,他事後辯稱只想給紀「一個小小教訓」,一、二
審依傷害、恐嚇罪判他應執行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另重傷害罪判8年徒刑,他不服
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胡(61歲)去年在某纖維工業公司擔任操作員,同年9月18日被紀姓主管質疑沒完成工作
,兩人大吵一架,他用雙手掐住紀的脖子,嗆聲「一命賠一命」等語,他最後被廠長開除
。
胡心有不甘,隔天清晨6時許到公司用水桶裝了3瓢氫氧化鈉溶液,躲在2樓倉庫見紀到場
後,趁紀彎腰穿雨鞋時,把整桶強鹼溶液朝紀頭部潑灑,紀痛的大叫往外衝呼救,送醫急
救後雙眼遭腐蝕幾乎失明;胡犯案後手機關機、沒有回租屋處,遭逮後檢方以他犯重罪有
逃亡之虞聲押獲准。
胡坦承裝4公升強鹼朝紀潑灑,但辯稱「只想給他一個小小的教訓,沒想讓他失明」,也
否認有講一命賠一命等語,表示當時是說「自己年紀大工作不好找,請他留1碗飯給我吃
」,但工廠監視器影像中,紀的妹妹詢問他時,胡當時就坦承有講該恐嚇語,其他在場同
事也指證歷歷。
紀證稱,強鹼PH值非常高,大約15、16,當天上班穿雨鞋時,胡就在背後朝他頭淋下去,
且水量很大從頭到嘴巴、身體都是,後來眼睛就沒辦法張開了。
醫院診斷指出,紀雙眼受化學藥劑損傷至疼痛模糊,雙眼輪部幹細胞完全受損無血管、角
膜完全損壞,出現白內障,視力僅能看到手指晃動,雙眼球也開始萎縮,傷勢極不樂觀,
最終會完全失明,就算接受角膜、輪部幹細胞移植也無法治癒,幾乎永久不可能恢復。
一審認為,胡自稱知道液鹼危險具腐蝕性,卻仍朝紀頭部潑淋,造成大面積包含脆弱眼睛
部位重創,主觀上故意明確;審酌他用激烈手段,造成紀幾乎瞎眼,其容貌、身體得面對
手術後疼痛、感染風險,身心痛苦不可言喻,且胡至今仍未和解,各依重傷害、傷害罪判
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依重傷害罪判8年徒刑。
胡不服上訴,認為他案發後沒有重傷害犯意,且他並沒有恐嚇紀,另他案發後願意賣掉自
家房地賠償紀300萬元,但紀要求2000萬元和解,他能力不及才沒辦法和解,認為一審量
刑過重。但二審認為一審已詳細說明判決事由,量刑也無違誤,駁回胡的上訴,故傷害、
恐嚇罪判刑7月定讞,重傷害罪判刑8年。
胡針對重傷害罪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胡的上訴,
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恐嚇﹒傷害罪﹒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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