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面試得到一份工作,但工作內容(外勤維修)跟現職(辦公室雜工)有些出入
,現在猶豫不決是因為對新工作的經驗不夠,擔心試用期會不過而失去工作,
新公司的年終固定且調薪穩定,月薪也比現職多至少4000, 讓我還是想去試試.
已有跟主管提過,主管表示會幫我爭取加薪看看,希望我留下來,
但我意願不大,主要因為公司高層對我的職務其實一直以來是以雞肋看待
,雖目前做的還算穩定,主管也對我蠻信任,但長久來看(參考前手經驗)
,仍有許多不確定風險.
因為主管對我這職務較煩惱接手人員的專業度(蠻吃經驗)及做事
配合度(協助打雜),希望我離職後,他有需要的話,
可以再找我過來協助交接(因為他怕找到人又離職),
我有提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方式,但我不掛勞健保,也不請領補助,會想這樣做
主要如上述說,如果新公司待不好,原公司也沒缺讓我回去,我至少還有津貼可請領
,原公司有其它缺的話,我也有機會先復職
主管表示他不反對,但要跟人資提看看,並看高層要不要.
,還是說直接跟人資提留職停薪就好,而非育嬰,或幹脆提離職
,未來的事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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