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考核沒過需要繳違約金嗎?

作者: M4Tank (M4Tank)   2019-12-03 08:44:42
小弟剛出社會
順利找到一個公司當助理
簽約時有張上寫著是若就職未滿六個月因個人因素離職 應繳違約金
簽約後訓練一個月後有一個考核 考核沒過將停止任用
那麼 若考核沒過還要繳違約金嗎?
因為該契約上寫"個人因素"實在不能理解泛指什麼
另外有人提到補償或訓練 不知道這些算不算
公司有給一個月的訓練期 訓練完考核 考核沒過停止任用
例外就是有保障薪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9-12-03 08:53:00
怖不用
作者: tonybbbb (東方行B)   2019-12-03 08:56:00
違反勞基法無效
作者: gdodgang (分身帳號)   2019-12-03 08:57:00
先不管合不合法 考核沒過你怎會覺得跟“私人因素”有關係= =
作者: hello3750 (坐著吃果凍)   2019-12-03 09:31:00
可直接忽視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9-12-03 11:08:00
考核過不過,主管主觀意識太強烈,非關專業也會被刁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12-03 12:21:00
有違約金,那有沒有相對的留任補助?或是到職補助?沒有的話請無視
作者: Mx1720 (一線天)   2019-12-03 15:27:00
沒給津貼還要付違約金 你覺得正常嗎?
作者: cooxander (天使)   2019-12-03 18:37:00
你根本就搞不清楚狀況!公司要提出要求要你付違約金是有前提的:就是「你接受這個條件(簽約)馬上就會得到一筆好處」,就是樓上說的「津貼」或是我說的「就職補助」總之就是一筆錢;並不是你講的什麼每月福利,你這樣子被公司騙就算了,我比較怕哪間公司依法行政卻被你誤會想欺負你!
作者: lolitass (嘿)   2019-12-03 23:53:00
你還不逃真是勇敢
作者: norpon (norpon)   2019-12-04 06:12:00
有權利就會有義務,這是任何契約的基本精神…如果在就職時沒有得到任何好處(各種名目的錢),那就沒有義務去承擔他們所謂的違約金了…如果他們用這名義來不給付你該月的薪資,你反而可以上勞工局告他們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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