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uutenn (cuutenn)
2019-12-31 13:21:47上個月發生加班事實,於是申請加班費,直屬主管電簽已過同意加班費申請。
近日收到HR通知,表示加班費申請須於實際加班日起2週內提出並經主管核准,此辦法生
效時公司確實有公告;
我雖然於時限內提出申請,但因主管延遲核准(至少預留1週以上讓主管簽核)導致核准日
超過14天(過期3天),因此加班費申請不被公司接受。
我的問題是,公司內部規定加班費申請須於實際加班日起2週內提出並經主管核准,這樣
的規定真的合法嗎?
因為要趕案件不得以加班,但卻因為主管審核時效問題不能申請加班費,是沒多少錢但感
覺真的蠻差的,感覺很像主管的過失懲罰員工...
作者:
yuyuen (肥軟)
2019-12-31 13:30:00這裡勞工局總機嗎?
作者: banqiao (小Q) 2019-12-31 13:33:00
和主管協調一下,另外找一天申請加班補回來就好了,小事
作者:
kentyeh (kent)
2019-12-31 14:10:00查一下勞動二字第09906號:公司要給,若無加班而申請加班才有偽造文書之嫌
3F別亂教,加班是事實。公司內規抵觸法令本就無效不用亂搞小動作,反而被抓住小辮子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9-12-31 15:39:00有加班的事實就一定要可以申報 不給申報就是申訴
申訴加1… 公司的加班制度是協助公司管理員工的異常出勤,不是藉此否定員工加班的事實。 若員工確實有提供勞務而且未取得合法的勞務對價, 公司付罰款會比較爽嗎?人資和會計真的是傻到不行…
作者:
yuyuen (肥軟)
2019-12-31 17:34:00你一定工作效率不佳,才會有加班情形先檢討工作能力吧,別討拍ㄌ
作者:
elfwind (ã«ã±ï½žâ˜†~è¦åŽ»äº¬é˜ªç¥žäº†..)
2019-12-31 18:07:00樓上真會檢討,我進公司時,要做OP/設備/測試,管理外包的工作,還要晚上去外包處理他們不會的設備問題,天天加班,是我該檢討身為一個設備工程師怎麼工作能力差吧
作者:
edcs ( )
2019-12-31 19:47:00從內文看起來你主管花了三週才完成簽核,遇到這種主管你必須要經常提醒他簽核(只提醒一次通常不夠),不要覺得流程送出去就沒你的事了,主管拖延不簽的結果倒楣的還是你。至於規定不合法,你可以檢舉。但如果提醒主管簽核都有困難的話,去檢舉對你來說可能更是個難題。
真有趣 先不談工作就要付錢這鐵律 主管晚簽干員工屁事?要罰也是懲處主管 這公司這樣就想不付錢 真是好傻好天真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8-01-01 10:36:00正常邏輯應該是兩週內「提出」就算了吧?還要審過是三小?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8-01-01 16:25:00
故意要玩你的啦
作者: YJM1106 (YM) 2018-01-02 14:49:00
就文字上 兩週內提出就可以了呀 又沒說兩週內要核准,這SOP製作者的文字造詣真差勁
作者:
merihim (梅利希姆)
2018-01-03 12:02:00加班就檢討工作能力喔營造業12HR起跳的要不要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