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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開始公司新增了一個「可愛」的團體獎金,領到獎金的方式不算簡單所以我也沒去特
別關注
但後來主管說達成目標後團體獎金會由他統一處理,之後如果有要大家聚餐或是公共物品
需要購買時就會由這筆錢一起支付,這樣之後買東西也不用跟大家收錢
聽起來的確蠻有道理的,但總覺得哪裡不妥......
請問大家的公司也都是這樣處理嗎?
主要覺得
1.獎金說都用在聚餐跟下午茶,但我下班只想回家基本都不參加聚餐,而且餐費這種感覺
各付各的比較清楚吧
2.如果離職就算有剩餘獎金基本也不會退回
明明說達成目標可以每人獲得一筆金額但最後要在集結起來當成公積金
但如果大家都這樣我也只能接受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