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雇主提供口罩挨罵「是在哈囉」 勞動部改口僅限醫院
2020-01-31 16:38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臺北即時報導
勞動部昨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針
對醫療院所、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雇主應提供如口
罩等必要呼吸防護具,否則可罰3萬到30萬元,引發部分雇主反彈,民進黨新科立委高嘉
瑜今則在臉書批評勞動部「是在哈囉」、「何不食肉糜」,勞動部今緊急改口解釋,目前
僅有感染之虞的醫療院所工作者應全程配戴口罩。
高嘉瑜今在臉書表示,勞動部關心勞工很合理,但要求「雇主負起提供口罩的責任」的同
時,政府也必須擔負起提供足夠口罩供給的責任,勞動部應先了解大型企業雇主的口罩需
求,要去哪買?可以大量購買嗎?很多人不是不戴口罩,是買不到;雇主不提供口罩也是
因為買不到,請勞動部不要「何不食肉糜」。
勞動部今發澄清稿表示,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發布訊息,有感染之虞醫療院所,
其所有工作者應全程配戴口罩,至於現無感染之虞的各行業廠場,雇主無需強制勞工一律
戴用口罩,不過,如勞工自行配戴也不能禁止。
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解釋,外界誤解所有事業單位勞工一律要戴口罩,但目前是視感染風險
高低,並非強制所有事業單位,現行沒有感染之虞的廠場,因不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
的感染風險區域,就沒有強制戴口罩的必要性。
鄒子廉強調,目前口罩已由政府徵調統一配置運用,醫療院所以外其他各類工作場所配戴
口罩的必要性及時機,職安署所訂指引會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措施辦理,現
階段除醫療院所外,其他事業單位則視個案而論,優先採輔導、宣導,不會立即開罰。
至於雇主若禁止勞工戴口罩是否會受罰?鄒子廉說,除了醫療院所,其他交通站場、運輸
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目前則由雇主依疫情變化、評估風險等級,不
會強制開罰,但呼籲雇主必須同理勞工的不安,不要禁止勞工自行戴口罩。
對於高嘉瑜的批評,鄒子廉表示,謝謝委員指導,職安署公布的指引是為了提供事業單位
運用、預防準備,關於指引的論述或文字明確性,職安署會再做檢討、修正。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今親上火線解釋,目前僅有感染之虞的醫療院所工作者應全程配戴
口罩。記者葉冠妤/攝影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31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