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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5 17:20 聯合報 記者章凱閎/台北即時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勞動部下達家有12歲以下學童的家長可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
但不強制雇主給薪。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人事行政總處目前公布公務員可請14
天「無薪」防疫照顧假,但防疫照顧假是基於重大衛生政策及公共利益,公教人員和上班
族請防疫照顧假應給薪。
全教總表示,受薪家長請假是因應防疫需求,具有高度「公共利益」,應不可歸責於勞雇
雙方當事人,人事行政總處給假不給薪,是帶頭樹立壞榜樣,建議政府應該參考過去的經
驗,評估動用「紓困基金」、「就業安定基金」或透過減免稅賦等方式,來協助勞雇雙方
落實防疫措施。
全教總也表示,根據勞動部揭露的資訊說明,防疫照顧假是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對於有
12歲以下子女受薪家長的防疫應變緊急處置,公私部門受雇者應一體適用,不應該忽略教
師同樣也有兼顧職場以及因防疫而有照顧家庭成員的需求,對此,全教總已經在2月3日行
文要求教育部應儘速比照辦理,並且發函周知學校。
全教總表示,有薪防疫照顧假是基於「防疫及重大衛生政策」以及「公共利益」考量下的
防疫應變緊急處置,呼籲教育部應儘速發佈教師的「防疫照顧假」補起防疫破網,同時也
提醒行政院對於這種明顯公教共同適用的防疫應變緊急處置,不應該公教人員分別發佈,
相關部會應先共同會商再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