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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4 11:39 經濟日報 / 記者葉卉軒/台北即時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依舊延燒,上周行政院通過的「新冠肺炎疫情特別條例草案」,訂有防疫隔
離假、防疫補償、給薪獎勵優惠等亮點。但,包括醫護人員、婦女團體、清潔隊員…等多
個勞工團體今(24)日於立法院前陳情,希望新冠肺炎特別條例,應比照SARS,受隔離者
應給公假和工資,不可被放無薪假,否則房租、房貸、孩子開學的註冊費,以及還有長輩
要照顧,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特別條例草案」雖明定雇主應給予
被隔離檢疫的員工「防疫隔離假」,卻未規範雇主應照常給薪,僅規範勞工可於事後2年
內可申請補償,但補償內容與金額,目前沒有具體方案。
勞團估算,即便全國受隔離人次高達5萬人次,所需薪資補償最多大約10億左右,相較於
600億特別預算並不算高,卻可以讓勞動者安心、讓防疫確實有效。
陳淑綸表示,一旦居家隔離就是14天等同於半個月的薪水就沒有了。但,配合居家隔離者
是犧牲個人自由,來保護他人安全,政府有義務讓勞工朋友「安心被隔離」。且此次新冠
肺炎日本疫情為什麼會那麼失控,就是他們「對工作犧牲奉獻」的傳統觀念所影響,但非
常時期,防疫比工作重要。
聯醫工會理事長郭蕢瑩則表示,醫護人員因為需要照顧病人,絕對是最有可能需要被居家
隔離的高風險族群。但,不能又要醫護人員第一線防疫作戰,又要他們放無薪假。台北市
環保工會理事長蔣萬金則說,清潔隊員也是另一個高感染族群,因為平均一天要收10包左
右被隔離者的居家垃圾。
勞團表示,為何要在此緊急時刻,特別強調「勞工需有全薪隔離假」?因為防疫的重點,
就在於「人」,在於社會全體都願意共同配合防疫作戰,且明確知道風險能由國家分攤。
無論遭防疫隔離的原因是否基於職務所致,配合隔離就是為了避免其他人暴露於風險、為
社會安全犧牲個人自由。若將配合防疫的責任,變成勞工可能無薪的風險代價,將使配合
防疫變為懲罰,甚至更可能讓隔離政策破功,反而造成更大社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