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二月底離職 人資要我離職日填27號

作者: rty745698 (萬狼之王)   2020-03-17 18:36:52
借題問一下
今天我朋友想離職
日期壓在4/6 連假結束
結果主管告訴他要在3/31以前離職
這是合法的嗎?還是我朋友可以不接受?
繼續壓4/6號?
我查一下勞基法好像沒看到 還是我查錯關鍵字
如果被硬性這樣規定 有什麼解套的方法辦法?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0-03-17 18:45:00
提早要你走就是資遣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麼)   2020-03-17 19:00:00
對,離職日由勞工決定,若資方想提早就必須改為資遣
作者: pujos (lks)   2020-03-17 19:17:00
不用鳥他當著他的面手機拿起來打縣市勞工局事情99%解決
作者: deugene05 (阿星)   2020-03-17 19:32:00
ok啊 簽資遣
作者: dapichen (勝利)   2020-03-17 20:14:00
當著他的面打勞工局很高機率應該是打不通XDDDD
作者: rty745698 (萬狼之王)   2020-03-17 20:59:00
了解了 謝謝大家
作者: drogmn (drogmn)   2020-03-17 22:25:00
為什麼要利用連假來得利?
作者: ccbon (ccbon)   2020-03-17 23:29:00
我也覺得正常該3/31走不過壓日期還是你的權益 ~
作者: pungucat (小美外找)   2020-03-17 23:48:00
樓上,為何不能過完連假再走?
作者: dapichen (勝利)   2020-03-18 06:40:00
如果我今天是免洗PT,顧慮公司而3/31走幹嘛?如果我今天是業界很小的中階以上主管,硬拗到4/6後幹嘛?每人考量的點又不同,沒有違法就說得利也言重了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0-03-18 08:39:00
合法,只是要改走資遣程序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20-03-18 09:10:00
資遣的條件很嚴格,隨意要改走資遣通常不合法資遣要符合最後手段性,比較沒爭議的方式是讓人提早離職但是付預告期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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