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很多監視器,那有沒有抓到人? 有的話,還扣啥薪資? 誰偷就找誰賠不是嗎?
我看是沒抓到人,才請大家自己找他們私底下解決還叫大家分攤吧?
2. 勞基法有保障勞工,雇主不能用任何名義苛扣員工薪資。不管正職還是PT。
即使如果有員工惡意造成公司損害,公司也必須以提告的方式,
透過訴訟來進行求償,也不能先扣工資。先扣就是違法。
3. 這種老闆你還不離職?
※ 引述《LynnTung (嵐)》之銘言:
: 有件事情想請問各位!!
: 公司有兩天的營業額不見了
: 正職結帳完收到保險箱後,隔幾日會計點錢的時候發現不見了
: 公司有監視器,老闆說會調出監視器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但是營收不見的部分,老闆就說「從當天上班的人平均分攤」
: 但是我並不是正職,而是PT
: 晚上最後欽點金額總結帳的都是正職,我PT碰到錢也就是幫客人結帳的時候
: 晚上把錢放進保險箱的也都是正職
: 先前開會,老闆娘說「不見的營收就是帳差,所以當天上班的人均攤,我們有很多監視器,如果有人想私底下來跟我說我們私底下解決,我們都有調監視器,如果沒有來說我們就會進行提告。等找到人那你們被扣除的錢就會還給你們」
: 簡言之就是我這個PT很慘,剛好不見的兩天都有上班,也要均攤那兩筆營收
: 但是真的覺得不合理的部分就是
: 我不碰總營收,最後存入錢的人也都是正職
: 所以我應該要攤這營收嗎?
: 如果老闆真的存心當沒這件事,我也不知道處理進度到那裡,我不就真的被白扣?
: 如果是普通收銀有帳差被扣我可以接受,但是這個總營收我真的攤不下去
: PT賺錢也很辛苦還賺不多啊!!
: 在想到底該怎麼跟老闆去提這件事情…
: 所以上來詢問各位,希望各位可以給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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