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想請問板上的大家
新公司希望我提前一周報到,與即將離職的同事交接,據人資透露,同事似乎是工作表現
不理想而離開,不確定是被開還是自己走。
我的疑問:是否提前報到與同事交接,或等他離開再入職?
如果提早報到,同事是好人,可以手把手交接,我也能獲得很多公司情報(畢竟要走了也
不怕XD)
風險是如果同事跟公司有磨擦,想黑公司、交接漏東漏西、雷到我會先尬一波。
但如果錯開同事離職日期再入職,風險是也許帶我的另個同事很忙、不清楚離職同事工作
範疇、我也無從問起,還可能覺得我問題很多很煩。
請問大家會怎麼選擇~可否給我一點意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