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年薪破百、人生勝利組的鄉民早安
小弟在一間業務公司待了一年三個月了
說真的,公司待遇超過業界滿多(55K+),但工作內容或產品特性或許不適合自己吧!每天
上班都宇宙痛苦,業績也連帶著不好...所以在滿一年時萌生了離職的念頭
我今年要滿28了,當然也清楚現在這個世道這個景氣,搭配在台灣並不是這麼好找工作的
科系畢業(心理碩),要找到差不多報酬的工作幾乎不可能。所以決定回南部家鄉跑跑熊貓
或吳柏毅之餘,準備學生時期想當觀護人的理想。
這份工作不適合終究是不適合,但因為公司的薪資制度,在六月底會有季獎金的發放,如
果為了早點解脫,會犧牲掉這項福利... 想請教大家, 在這種背景之下要果斷走人嗎還
是再忍忍1個月把該拿的拿到之後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