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前一份工作被資遣時
主管跟人資小姐把我約談到辦公室小房間
隨即主管就說覺得我不適任工作,要我做到今天
並拿了一張“離職申請書”放在我面前
言下之意就是要我簽
主管在旁邊一邊講道理一邊催促我趕快簽
當下我低頭沉思了一陣子
做好心理準備並接受事實後
態度強硬惡狠狠望向主管表示
O:我 X:主管
O:這我不會簽,請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X:公司其他的人都有簽哦
O:不是你說其他人有簽我就要簽
X:(開始講一堆其他人都有簽怎樣怎樣,這就是公司規定)
O:你現在是要強迫我的意思?(我一臉質疑的瞪著主管)
X:筆在你手上阿,哪有強迫你?
O:請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這我不可能簽(並將離職申請書推回去主管面前)
隨即主管叫人資去拿公司管理規章,翻到離職那一章說公司規定不適任就是離職哦
我望向遠方淡淡的表示:
以勞基法為主吧
頓時主管像是洩了風的皮球,瞬間矮了一截,說不出話
後來,我離職,並向勞工局申訴,回函確定公司違反勞基法,而且還涉嫌扣押我私章,也
一併處理
https://i.imgur.com/q8F7uFa.jpg
現在回想起來,不後悔當初做的這些,很多公司很多人都是欺善怕惡,自己的權益只有自
己能爭取,如果當初我不拒絕當個乖乖牌給他簽下去,就什麼都拿不到,反倒在那時候態
度強硬拒絕,公司知道我不好惹,甚至後來也是實名申訴沒在怕,最後公司不但乖乖把私
章還給我,還被勞工局認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