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病況還算輕微/穩定
大三發病 能順利畢業 又工作了一年
期間因為憂鬱症經歷很多痛苦
但還算不錯的員工,不請假,工作任務都能完成
在去年11月 到新單位被前輩罷凌
撐到崩潰離職 走得很難看
公司規定離職要一個月 我提完隔天就無法再上班
之後由父母出面幫我跟公司作後續的聯絡
現在休養幾個月,覺得狀況有好轉
考慮開始應徵一些展場工讀、短期工讀試試看
補貼家用+回歸工作環境的練習
目前是擔心面試時,問到離職原因和這幾個月的空窗期
我爬文看大家不建議實話實說
我想講「家裡有狀況需要幫忙,現在家裡狀況稍微好轉所以出來找打工」
如果問家裡什麼事,就嘴硬說私事不方便講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