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人請問一下 目前面試完2間公司 就說是A公司和B公司
A公司在昨天面試完當天下午就打電話給我口頭的工作邀約
我當下直接同意 他說下一周會請人事處理正式offer
再來今天面試B公司 是一個我比較傾向的公司
今天面試結束主管給我的感覺是還蠻有機會的
但是主管說考慮到下周只上3天班 所以口頭通知可能也要等到連假之後
所以我的問題是:
A公司目前口頭答應的報到日期是6/30 書面正式offer還沒下來
B公司可能要等到6/30後才能確定有沒有錄取
請問這種情況我可不可以找個理由請A公司幫我延後報到日期?
再者延後報到日之後假設B公司有上我應該會選擇B公司
這樣的行為對A公司會不會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