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底以定契身分進入公司,今年二月中轉正職
去年十一月初,快滿半年所以公司提早給了三天特休,並要求在當年底休完
今天六月初給了三十多小時的特休
但就在這禮拜,人資突然通知長官說公司算錯了,我今年都沒有特休
立馬把我的特休歸零
聯絡人資告知因公司正職員工皆在一月一日給特休(為曆年制)
我1/1還是定契身分,定契是做滿才會給特休
因為我二月中才轉正職,故我的特休是明年才會給
我查了特休試算系統
若我是108/5/20入職
108年特休有0.7天
109年特休有6.6天
110年特休有8.8天
我試著問了人資,如果明年才給我特休的話,那是8.8天,還是8.8+6.6+0.7-3=13.1天
人資表示是8.8天,那這樣我109年可休的4.3天是否就被公司給吃掉了
主管也多次詢問,但人資目前回覆一直是鬼打牆
並表示因總公司跟另外一間分公司皆是這種算法
但我覺得本來我們公司的給假是正確的
到底怎樣才是對的
如果是錯誤的話,我可以向何種機關申訴報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