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違法就各別檢舉啊 有證據就檢舉啊 怕啥匿名檢舉不受理啊 受理也知道是誰就不多說囉最後實名檢舉 過個場而已啦 還會先發函給事業單位讓他們準備相關資料 申請調解 事業單位主管還可以先跟勞工局的人先諮商有無違法事由呢~調解不成立記得拿完文件就可以提告了 不用一調再調
https://tinyurl.com/y5392vr3 勞動事件法 供參我處理時沒這法源可以用 有很多找律師也是漏掉勞檢員可以自稱拎北 拎北都不知道拎北那麼多未檢查是假的事件在勞權老母的縣市 最沒有勞權啊XD 現在換54088 縣市將進7位數 後來還扣裁判費 ,次年國稅局將賠償列所得資方請了理律來一樣被打臉啊,請大律師也不願照給付勞工因為開先例後 勞工有知識 資方最怕奴隸識字了有違法事由就努力檢舉吧 勞工有經濟從屬 很多都要生活訴之利益 打不過資方 就摸摸鼻子認了
https://tinyurl.com/y5vlwt7j 郵政 供參
https://tinyurl.com/y6pu72td 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請參 第三條,推文中的勞檢拎北 快把違法事業都抓光R或許你很認真 但真的大多數勞檢跟違法事業單位比例差多了何況現今勞檢有多少是約聘的定期契約僱員?即使全部增至千名勞檢 違法事業單位超過萬家 一人200家乾無可能~就我自己心得是 勞勞會相殘 資方會互助 政府就是資方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