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匿名勞檢公司後,公司做假資料要同事簽

作者: iiyenyuii (alice)   2020-08-31 20:49:28
果不其然,勞檢通知在上禮拜來後
隔天就要被檢查了
結果被延期了
今天開始
看到同事被要求在人資會計重新做的薪資條 出勤紀錄 簽名
可能明天就換我了
這種事 該如何是好?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0-08-31 20:56:00
紀錄起來繼續檢舉啊!
作者: iiyenyuii (alice)   2020-08-31 21:04:00
就怕沒機會拍照啊~~~~~~就在上司面前 簽給他看啊啊啊啊
作者: a151091 (鴨子)   2020-08-31 21:17:00
買針孔攝影眼鏡
作者: iiyenyuii (alice)   2020-08-31 21:23:00
有人能借我嗎?
作者: a151091 (鴨子)   2020-08-31 21:28:00
想檢舉就去買
作者: PolarBear84 (小P不是熊)   2020-08-31 22:11:00
其實手機開著錄音,盡可能在遇到重要文件時唸一次標題詢問公司這文件,應該也可以當證據吧?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0-08-31 22:27:00
手機開錄音
作者: meowgy (sky)   2020-08-31 22:28:00
薪資條的錢有變多嗎?如果有,要要求公司入帳?不然你幹嘛簽
作者: ctmhsl   2020-08-31 22:37:00
這hr心臟大顆勒
作者: iiyenyuii (alice)   2020-08-31 22:47:00
我怎麼聽說手機錄音算是侵犯隱私,要也要在雙方都知情情況下才能成立
作者: lolitass (嘿)   2020-08-31 22:58:00
那麼多毛就吞下去吧 google"錄音"不做 手機錄音也不想
作者: tmdggyy86005 (凱)   2020-08-31 22:58:00
沒有合理目的私錄,似乎是違法的,然後必須和當事人相關
作者: xd987   2020-08-31 22:59:00
錄音自保好像就沒差吧
作者: tmdggyy86005 (凱)   2020-08-31 22:59:00
請搜尋:“偷錄音 證據” 會有蠻多說明可參考
作者: lolitass (嘿)   2020-08-31 23:02:00
我就好人做到底 你是對話當事者 錄音不用徵詢對方同意你是為了保存證據 用於未來勞資糾紛訴訟 屬合理運用然後你違法文件就拒簽 對方威嚇你 你就補一句 你讓我很恐懼 錄到這句對方還不住手 可以上法院了
作者: Hanbor ( )   2020-08-31 23:07:00
簽名加註日期 同時偷錄影不要整天聽說 勞工超級教不會 又會互捅之前的推文就教妳了勞檢就是假的啊 有權益事項的違法具體事由 就告下去 不和解穩贏的都被一堆白癡搞到輸
作者: wangpohsiang (Jigglypuff)   2020-08-31 23:12:00
紅明顯 自身利益相關的錄音根本不違法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20-09-01 07:30:00
收集證據一次給它飽
作者: iraqolddad (伊拉克老爹)   2020-09-01 07:46:00
公司就用這招抓是誰告密電腦家24上就有秘錄器 沒多少錢
作者: pili20058 (網路裡的一位鄉民)   2020-09-01 15:30:00
HR蠻敢的...甚至有偽造文書的可能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20-09-01 19:02:00
你在這邊問 HR說不定有上來看 明天就不准帶手機進去簽名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0-09-02 01:40:00
資料不實你就說你不簽 你都決定離職後要申請調解了還怕東怕西的 難不成你想不造成任何衝突的情形下達到你的目的?
作者: luck9987 (盧西卡)   2020-09-02 14:38:00
被延期 給公司時間做假資料
作者: yodacom (哈哈哈)   2020-09-03 07:30:00
@iiyenyuii 其實有關自己的利益下偷偷錄影錄音是可以的不一定要雙方都知道,也不違法對話之一方為保護自身權益及蒐集對話他方犯罪之證據,並非出於不法之目的而無故錄音且因所竊錄者係對話之一方,對他方而言其秘密通訊自由並無受侵害可言,所取得之證據,即無「證據排除原則」之適用。(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352號刑事判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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