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這個板發問,雖已經爬過文章數則,但如果仍有不周全之處,敬請各位板上先進
見
諒。
小弟目前在一家升學補習班擔任PT,在這個月初時被預告當月中下旬為最後上班日。
於是我開始找一些補習班職缺,並且告知主管我要請謀職假。因為面試通知臨時,所以我
在上班當日才請謀職假。
主管無法諒解我已經排好班,但仍請假去面試,我則解釋得到下一份打工對我的重要性,
以及我需要資遣費、謀職假給我的補貼。
當晚,主管問「你還有想在OO工作嗎?」
我說明我想,但他本人已在前幾天預告中下旬某日是最後上班日,所以我才會找工作。
主管則答道「我以為你不想在這裡工作,所以才跟你說做到月中」、「我會再跟你重新排
班表」等語句,似乎想當成沒有解僱這回事。
不過資遣預告主管已經口頭告知我,在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中,只留下主管所說「(以為
你不喜歡)......才跟你說做到月中」的對話,感覺有點難成立主管有確實對我提出資遣
預
告這件事?
至於我在通訊軟體提到我能否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主管也只答覆他「了解一下」而沒有
下文。
接下來按主管的意思,似乎是想撤銷資遣,讓我回去補習班工作,這下感覺我不僅拿不到
資遣費,上次請的謀職假似乎也會變成事假?
擔憂的是,在沒終止勞動契約的情況下,補習班那邊依舊能刻意砍班,想請問板上各位有
沒有什麼反制措施?抑或我其實是能夠主張我有接收到資遣預告而不須理會資方反悔資遣
的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