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rasa (金狼鋇可汗)
2020-10-08 16:51:32請問小弟欲申請離職
提出離職時間為9月25日
因為之前主管有提到要有責任感
所以小弟之前都沒有請特休假
但近期因為小弟特休共有12天與加班換休共20小時
請問主管以未交接所負責的業務事項為由
告知此次休完部分特休(4天)後
未來的至離職期間內(10/23)的特休均不予簽核同意休假
請問公司是否可以以未交接完全為事由
不讓離職人員休完特休假嗎
因為之前公司再逼人離職時
印象中當天中午人資到場立即處理
中午談完就可以馬上離開了
請各位大大替小弟解惑一下
謝謝...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0-10-08 17:44:00當然不行,直接檢舉
作者:
pplluu (我好窮)
2020-10-08 18:25:00當然不行 而且沒休完的要換錢給你
作者: dogzi (汪汪) 2020-10-08 18:37:00
印象中公司可以不准假,但沒休完的假需要換成薪水
作者:
harehi (hare)
2020-10-08 18:40:00不給休又不換薪就直接走勞工局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20-10-08 18:53:00能不能用交接為由不給用特休不確定 但至少是要換成錢的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20-10-08 18:56:00特休不能不准假吧
作者: lisawu60623 (莎莎醬) 2020-10-08 19:47:00
支持檢舉
作者:
perasa (金狼鋇可汗)
2020-10-08 22:22:00還沒提要自願離職,每個星期都要寫PIP,寫完還要被嘴現在提自願離職了,還沒完成的專案,就要有責任感...一直有個疑問,PIP還沒被告知要寫時,在發薪日時被記一支嘉獎,獎金為1日的日薪。 記嘉獎還要寫PIP 是不是故意搞人可不可以要求不要換薪資,只想要休假就好了...
特休不能不准 請下去就對了 如果他硬是不給請反正你都要離職也不用留情面直接搬勞工局出來沒甚麼好不撕破臉的反正先撕的是公司
你都要離職了 是還要聽他什麼命令? 況且還是違法的
作者:
AISC (AISC)
2020-10-09 00:44:00本版5字箴言
作者: DJY (1080P) 2020-10-09 04:02:00
不做的最大
作者:
Mcnair (.)
2020-10-09 09:52:00通常爛公司因為找不到人,就是用責任感來壓員工~~XDDD
作者:
jialuo (心有牛肉麵)
2020-10-09 10:29:00責任感=奴隸指數要高
你直接約人事在會議室一起打勞工局電話諮詢開擴音給人事聽 以勞工局專人解說為準吧
作者: zxc653499 (zxc653499) 2020-10-09 13:44:00
預告時間點多壓一些啊 特休休完
作者:
kafka (熊貓無敵)
2020-10-09 23:17:00特休只需告知,不需核准不讓你休,還要多付錢,雙倍、補假、報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