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提離職後公司多久開新職缺?

作者: pk565449   2020-10-16 16:34:12
大概九月中提離職的,
原本上司說要聊聊但因為他太忙,
拖到十月初才正式討論,
(上司平時不在公司,不會見到面)
我提出可以用接案的方式,
繼續合作我擅長的項目,
(因為對方一直想留我)
也為了避免交接困難,
願意待到11月中。
然而中間這段時間公司都沒有下一步動作,
直到昨天才刊登徵人啟事。
然後以
「不知道什麼時候找到新人」的名義
要求我接案的工作項目增加,
讓我覺得不是很開心。
當初提離職就是身體有狀況想先休息,
這段時間都不找新人,
現在才要求我做更多工作
這樣合理嗎?
我上一份工作也是這樣,
在提離職一個多月才開職缺,
接近我當初要求離職的時間才說都找不到人....
因為同產業做人也不敢做太絕,
結果硬是多留了兩個月...
不知道這樣的狀況是正常的嗎?
還是我給兩個月的時間真的太少了呢?
還是我真的都遇到不ok的公司
(都是小公司)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0-10-16 16:38:00
預告時間,留下證據,開始計時一個月他不找人是他的事,離職是你的權利
作者: demoQ (中出狙擊手)   2020-10-16 16:39:00
要幫忙可以呀 加薪 沒有就照勞基法走 End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0-10-16 16:49:00
誰叫你要心軟.. 你現在要做的事就是維持自己速度做事 公司徵不徵的到人甚至有沒有在徵人都跟你無關 時間到走人 沒人交接也是公司自己的事
作者: alice78226 (紫)   2020-10-16 17:05:00
勞基法規定工作三年以上離職才需要在30日前通知,多的就是你自己送公司的
作者: aidansky0989 (alta)   2020-10-16 20:04:00
你能凹還不凹是傻
作者: Ilovebonbon (只有歐巴桑說我帥)   2020-10-16 21:51:00
公司沒人是公司的事情,如果要被公司開除,公司也不會等你找到工作在叫你走,所以照法規走吧
作者: iop19880107   2020-10-17 11:09:00
時間到走人 沒找到人導致交接不清楚是公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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