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人前公司在職中請特休來學交接

作者: seraphimw (洛小商)   2020-10-27 12:29:59
因部門內有同仁預計11/13離職,
故招聘一位新人預計11/9報到,
但主管擔心新人無法在5天內完成交接,
便詢問她是否可犧牲用這一週的時間,
自己請特休來學業務交接,
新人也傻傻答應了,
覺得新人都還沒到職就被凹成這樣,有點可憐
想請問各位前輩,這樣的方式是否合法?
以及大家的應對方式?
是該好心提醒新人一些應注意的權益,
或提醒主管應至少等對方到職後再交接,
否則公司在未加保的狀態下,
萬一新人上班途中不小心受傷,得不償失
感謝各位前輩耐心看完,謝謝!
作者: stoorz (你~好~( ̄▽ ̄#)﹏﹏)   2020-10-27 12:40:00
他來的那幾天公司也加保&給薪水就合法啊~勞保可以重複加保,請提醒公司給錢&保該保的保險
作者: liliisme (lili)   2020-10-27 12:50:00
新人特休那麼多嗎...?
作者: rex0707 (我就是我)   2020-10-27 13:02:00
公司新人在前公司不一定是新人阿
作者: carrotkaka (胡蘿蔔兔子)   2020-10-27 13:51:00
其實我工作這麼多年,我覺得挺不錯的,因為如果請五天特休先來新工作試作,看看主管同事,辦公室環境,還有上下班交通方便安全與否,才不會興沖沖的從舊公司離職去了之後後悔,然後陷入繼續找工作的輪迴。@@。
作者: EVABR112 (傻)   2020-10-27 14:14:00
我建議她來幾天補給她幾天假 不然其實她有提供勞務就應給她工資 加保~~否則你們公司違法!!!
作者: nice1993 (k)   2020-10-27 14:37:00
不提供酬勞太扯 慣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0-10-27 14:38:00
這樣的公司你們還待得下去?太屌了...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20-10-27 16:23:00
他身份上根本還不是你們公司的員工,就這樣讓他碰公司資料和業務很奇怪啊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0-10-27 16:24:00
同樓上 覺得會有問題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20-10-27 17:13:00
先交接給主管,主管再交接給新員工阿可以看出來景氣真的很差,這種鳥事也不得不答應了
作者: pujos (lks)   2020-10-27 18:41:00
如果是一份值得長期做下去的工作,無所謂能越早上手、同時接觸原承辦,絕對比接了才在那有的沒的好太多了比起來5天假根本小事
作者: fake0617   2020-10-27 20:08:00
太扯了啦
作者: pplluu (我好窮)   2020-10-27 20:09:00
新人是幾歲 也太傻...
作者: holameng (I need a big hug)   2020-10-27 20:45:00
比較高的機率是他請兩天發現你們很摳最後不來報到吧
作者: catherine213 (Catherine)   2020-10-27 21:40:00
跟新人說提前工作不給薪快逃我剛畢業的時候也被唬住,有家店說前幾天試做是學習不給薪水我被洗腦了,問了學長姐才沒被坑 XD
作者: qmomoyaya (momo)   2020-10-27 22:07:00
拜託你好心 勸她快走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20-10-27 22:31:00
前公司發生過一樣的事情 結果來交接的人發現狀況不對只交接半天就找理由跟主管說不報到了 XD
作者: viwocm (Neo)   2020-10-28 00:45:00
好屌的公司這沒有違法嗎
作者: stoorz (你~好~( ̄▽ ̄#)﹏﹏)   2020-10-28 07:19:00
最好是沒報到不能給錢啦!!用應稅調整項目就行了,說不能的不曉得是惡意還是無知!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麼)   2020-10-28 08:36:00
正常一點的公司應給他公假吧
作者: shooter555 (shooter)   2020-10-28 09:09:00
這種要求竟然這麼多人能接受?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0-10-28 09:56:00
沒報到 ,不算他們公司的 名不正言不順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20-10-28 10:30:00
不給薪不能接受
作者: gdodgang (分身帳號)   2020-10-28 11:33:00
為什麼薪資板常常有感覺像反串結果好像是事實的事情阿==
作者: idtvgame (唉低電視遊戲)   2020-10-28 11:49:00
交接這種事根本就是到職後 公司應該承擔的時間成本阿
作者: romand (@çš¿@)   2020-10-28 11:50:00
對方都不介意了 你是在喊燒什麼…
作者: idtvgame (唉低電視遊戲)   2020-10-28 11:50:00
一堆慣老闆只想用馬上能用的 把成本轉嫁出去
作者: romand (@çš¿@)   2020-10-28 11:52:00
就算你把這些事告訴對方 搞不好對方反而還會跟公司打小報告 結果黑的反而是自己但還沒從前公司離職可以重覆加保嗎
作者: stoorz (你~好~( ̄▽ ̄#)﹏﹏)   2020-10-28 12:15:00
勞保勞退可以重複加保喔 也是方便勞工進行兼職
作者: romand (@çš¿@)   2020-10-28 12:34:00
了解,謝謝~
作者: Kazenoshima (悠閒兔)   2020-10-28 15:52:00
請假還好,現在重點是新公司不打算給付這五天的薪資,這違法吧?什麼人家可以就可以。
作者: stephanie502 (肥龍)   2020-10-28 16:45:00
好扯,看推文長知識!但很多都說「正式報到前」沒勞保沒薪水啊,稱為實習之類的@@
作者: cck525 (′˙ω˙‵)   2020-10-28 21:50:00
啊就用工讀或實習薪水計啊 要不然白做工喔?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0-10-29 01:56:00
到職前來也至少該以pt計算或正式到職後紀錄加班補休
作者: hello3750 (坐著吃果凍)   2020-10-29 02:44:00
提醒主管不成還要反應給主管的主管?
作者: shineshe (咕哩咕哩)   2020-10-29 10:54:00
你是好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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