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plebg (蘆洲八家冏)》之銘言:
: 打卡記錄造假,下班時間後打卡繼續上班,加班不給加班費(因為前項事由),濫用
: 責任制(勞基法第84條的樣子)等等的狀況,在我上班的生涯中,幾乎沒有任何一家
: 能倖免於違法濫權。
: 當然還是有願意照著法規走的公司,但我的經驗是通常科技業、中大型企業比較願
: 意。一般小企業可能為了節省支出,還是寧願違法。因為利潤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
: 思維,這些企業會認為因為違法而招致的處罰,比自己貪贓枉法的成本還低。
: 此外,新聞有統計通常地處偏遠、人員教育程度低、傳統產業、小型企業,這些樣
: 本的違法可能性很高。
: 大家盡量避免去這樣的企業~
還好吧,有聽過曠職是看下班時間的說法,如果要看下班時間的話,那不就等於
不應該下班了,有下班時間就等於有曠職,要扣薪耶,果然反著想是最厲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