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只有我覺得正常上下班很不正常嗎?(文長)

作者: tourism1003 (僕。米叔)   2020-12-08 08:56:28
※ 引述《woogee (woogee)》之銘言:
: 如題,平常在人力網站上很多公司福利都寫"正常上下班"
: 也就是8個小時+1個小時休息時間=9個小時 x 5天
勞動部 -> 勞動基準法權益簡介 ->
三、工時: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
這個是勞基法針對正常工時的定義。
( 我沒有要在這邊討論修改之後的勞基法$%$^%^%^&^&^&^的,
我只有要表達:公司福利就是基於勞基法的工時規定,所以就用正常上下班。 )
: 甚至很多工作還超過這個上班時數的
1. 當次上班工時超過八小時之後,就會轉變成是加班領加班費了,
這樣子就不會繼續適用在"正常上下班"
2. 其實我不太懂所謂"很多工作還超過"這句的意思是什麼,
不過如果不是指我第1點提到的"當次上班超過八小時會算加班",
而是例如 12小時 輪班工作那種,還在掛"正常上下班"的話,
那麼會利用文字來達到"廣告不實",不就是台灣現在會遇到的另外一個現象了嗎?
: 在台灣似乎已經是大家習以為常的"正常"工時
: 但....這真的"正常"嗎?
: 前陣子看到台灣2019年工時2028小時,是亞洲第2名(第1名到底怎麼活的..)
: 我把2028 / 250(工作天) = 8.112小時
: 也就是我們認知的"正常"工時就已經是亞洲第2、世界第4了....
2020 年都快要過完了,現在才要拿已經快要是滿一年的資料來發文討論?
而且台灣整體上班工時過長,不是已經是長久以來的問題了?
: 算一算,身邊同事通勤時間普遍一點大約是45分鐘左右,來回就是1個半小時
: 而且9點上班不可能9點整到6點下班,抓一些緩衝時間大概算30分鐘好了
: 8小時+1小時休息+1.5通勤+0.5緩衝 = 11個小時
: 扣掉8小時睡眠時間和晚餐(或早餐),一天只剩下不到5個小時的自己的時間
: 如果又自己住,台灣大部分又是雙薪家庭,扣一扣洗衣服、洗碗家事等等
: 幾乎就是每天時間的運用都很緊繃
: 很多事情(像是馬桶壞了或是要去公家機構辦事),就得排到六日或請假去
: 我自己又習慣下班看一些document,更不用說如果要再培養第二專長
: 偶爾想放鬆玩個遊戲就幾乎沒時間了
: 我是蠻喜歡自己的工作,工作到現在也6年以上,平時工作都很認真,也一直有被調薪
: 但就是只要一有閒的時候就會不自覺得思考「這樣真的正常嗎?」
: 平常跟朋友講到這個話題,每個朋友都覺得正常上下班已經很爽了還嫌
如果覺得自己的工作會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品質,
那麼應該要做甚麼工作,不是是自己要去決定的嗎?
比如說 要在哪邊上班,這樣子就不會因為自己的通勤時間的關係,
就 硬要套入/也要算在 "正常工時"的時間裡面。
比如說 自己在沒上班的時候,也會需要花時間用在公事上面,
就 硬要套入/也要算在 "正常工時"的時間裡面。
至於自己實際上有加班,但沒有領到加班費的部分,
那也是自己要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 但我實在不能想像如果還要生小孩之類的怎麼可能有時間?
: 不就等於一輩子就一直在上班、下班、照顧小孩、睡覺而已了?
撇開應不應該要增產報國這件事情來講的話,
其實我以為在決定要做一件"重要的事情"的時候,都是應該自己先認真想過的,
而不是自己在想要做該件重要的事情的時候,就只會往做這件事情之後的負面影響去想,
在來抱怨說生了小孩之後,自己的生活品質就會受到影響了 之類的。
沒有照著整體性去想,比如說到底為什麼要去生小孩,生小孩之後會對自己的生活帶來了
甚麼正面影響。
畢竟現在政府並沒有規定每對結婚的對象,都一定要至少生出一個小孩出來。
: 所以...是我特別草莓嗎?還是其實很多人也都有同樣的感覺?
我沒有這樣子的感覺,我也覺得不是 是不是特別草莓 的問題,
我只覺得:自己的生活品質是自己要去爭取,
而不是當自己決定了要做甚麼事情之後,在不確定到底有沒有先想過的狀態下,
還一直在只會埋怨,一直活在"安樂",沒有意願想要去改變現況。
尤其是內文裡面說的
『......蠻喜歡自己的工作,工作到現在也6年以上,......,也一直有被調薪』
畢竟 政府一定是,而公司應該是 沒有壓著你說:一定要你只能一直做現在這個工作,
不能讓你換工作、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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