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jws (我超愛TIZZY BAC)
2021-01-16 23:57:02想請問版友們一個問題
本人在一家進駐百貨公司作快閃店的公司打工
原本預期為一個月的工作檔期
第一天上班日為周六
但在上班日前公司並未加保勞保
且因上班後覺得跟公司的做事風格不合
因此在上完整天班(工資為以小時計薪)後
告知老闆辭職
之後便在工作群組中被移除
想請問這種情況下
公司還是應該要支付薪資嗎??
以及 如果該公司拒付薪資
是否可以就工作群組內部訊息跟相關單位作檢舉呢?
煩請知道相關法規規定的版友告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