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剛轉換到一個福利不錯的小建商,
工作內容就是跟住戶收錢處理一些雜事,
薪水30k以上每年固定調薪,
主管常常請客外也常常聚餐,
每次建案結案也有獎金(還沒遇過),
請假目前也蠻好請的(但有聽過被刁難),
另外有聽前輩說之後交屋驗屋要用到假日,
沒有加班費只有換休,
而且有時候休不太到。
朋友是做印刷的,
剛好員工提離職(真的是存到錢出國進修,不是不愉快的理由)
問我願不願意,
工作內容就是簡單的對單下單給廠商,
目前談薪水跟目前公司一樣,
也是每年調薪,
但每個月有分配公司盈餘當獎金(去年2000-8000不等),
其他通通按照勞基法。
我的疑慮當然第一個是目前工作也不錯,
沒有理由離職,
也覺得對不起面試自己的人,
但有可能是因為剛進去沒遇到交屋?
再來則是沒有朋友變老闆的經驗,
不確定是加分還是扣分,
請大家有經驗的分享看看,
或是有什麼盲點沒注意到的也請多多指教,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