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年資1年多,離職預告20天
2/8提了離職,
想請問:
1. 我最後離職日押2/28(日),人資卻說不能押假日,只能提前或延後,我當下沒思考
就改2/26, 後來思考,怕2/27、2/28公司會不會不給薪,而且人資叫我改2/26,這樣不
就提前離職,不就變成資遣了?
還是說把最後離職日押3/2(二
)會比較好?
這樣2月薪水給滿1個月、3月多賺2天、2月健保公司幫你出。
2. 最後離職日押3/2(二)的話,最後一天一定要上班嗎?人資是有說最後離職日拿證明
那些,一定要來上班
還是說可以最後一天請特休,然後來公司拿離職證明和勞健保轉出單就離
開可嗎?或請人資用寄
的方式寄給我?
還是人資需要作業時間,最後一天還是上班比較好?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
有爬過文,但還是不懂...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