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當初跟公司面試時
談好年終兩個月 錄取通知書也都白紙黑字寫好
試用期過後保障兩個月年終
但老闆今年開會說不發年終 因為公司沒賺錢
我跟老闆反應當初有保障我說好兩個月
他現在說公司沒賺錢 說好不發年終了
而且說我一直沒辦法做好當初面試答應他要的資料
當初面試時 我問他來源資料是否都有
他說都有 這部分是沒問題的
但實際上我進來之後發現來源資料是有問題的
導致我後端產生的資料也有問題
我也一直在跟各部門協調處理異常資料
但在這中間不因我無法勝任而資遣我
現在反怪我資料做不出來所以不給我當初保證的錢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是談薪 offer有白紙黑字保障14個月,可以告 穩贏,但贏了你也要換工作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1-02-08 20:16:00送他上法院啊
作者:
popo60433 (蝦米碗糕 (*′▽`)
2021-02-08 20:21:00白紙黑字 就上法院 然後104
作者:
pk0943 (.)
2021-02-08 20:24:00公司是看你不敢提告。提告是你的權利,不告就只能接受現況。
作者: DRW (WRD) 2021-02-08 22:22:00
離職
作者:
blake7899 (starblake)
2021-02-08 23:02:00告他啊
反正可追朔離職後記得要回來就好 如果公司部分人都有這個的話 你匿名檢舉也不會被發現
作者: goodice (一水隔天涯) 2021-02-08 23:10:00
確定當時入職簽的合約有保14就可以檢舉
作者:
colobear (幸福的大熊)
2021-02-09 01:21:00快逃啊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21-02-09 07:38:00台灣的法律法官就是這麼沒保障,阿共哪這樣還要賠你只有拼104 ,拿回2個月
作者:
chrisstar (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
2021-02-09 08:47:00如果年終有白紙黑字形成勞動契約,請先到勞工局申請調解,破局再去提告穩贏,因為我告贏過
作者:
Ensidia (要宅的這麼神是有難度的)
2021-02-09 09:23:00告一定贏 只是你最好先找好新工作再告吧...
作者: zxc653499 (zxc653499) 2021-02-09 12:53:00
明年說法應該也一樣 該走了
作者:
pezon123 (ching)
2021-02-09 13:30:00除非有簽約 不然應該不能怎樣
作者:
kogreece (Kenji Black)
2021-02-09 14:32:00告,然後換工作了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21-02-09 15:12:00可以請求資遣費、預告期工資並請求年終,離職記得一個月內要進行,超過可能被當成默認了因為這是對你的勞動契約有不利益的變更
作者:
houjay (煞氣a傑)
2021-02-10 20:01:00就公布公司名稱跟老闆姓名啊
作者:
a2881105 (morni nai nai howhow1)
2021-02-15 02:28:00白紙黑字104,開 就順便找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