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失業給付與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作者: MUSHIKING (Jiant)   2021-02-10 19:26:18
有一些提早就業獎金的疑問
想請問有沒有相關經驗的鄉民
2020/08/31 被資遣
2020/09/02申請失業給付
中間找到一份PT工作,回報就服員
就服員建議我回去簽切結(?)
說明可以領到一次部分失業給付,未來還能申請提早就業獎金
2020/09/16 開始上班(部分工時)
2020/09/17 失業給付初次認定通過
2020/10/14 收到失業給付(因部分工時有被扣除一部分)
2021/01/01 轉為正職
2021/01/21 至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填寫單據,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https://i.imgur.com/VCO3hnp.jpg
2021/02/10 至勞保局查詢進度,卻顯示核定不予給付,因過年期間勞保局也沒有上班無
法詢問,想問大家有沒有類似的經驗,會是哪個部分出現問題呢
作者: lightnew (沉默)   2021-02-10 19:36:00
提早就業好像要勞健保滿三個月才符合申請資格,可能轉正職才開始計算時間?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21-02-10 19:40:00
你先確認勞保加保的時間
作者: bakame (笨蛋赤龜)   2021-02-10 20:13:00
我之前的公司晚了一個月左右才加保,後來又偷偷把勞保轉出到工會投保,造成資格不符無法申請,後來又轉回來公司才申請成功
作者: montty (montty)   2021-02-10 20:16:00
滿3個月再看看
作者: arscerate (澈毛)   2021-02-10 20:33:00
好奇怪 可以問問看就服站吧
作者: ipipwrong (Guess)   2021-02-10 22:50:00
勞保局應該會寄發平信通知給你,不管你有沒有申請合格我之前請過,沒核可,他有寫說是領取失業給付三個月後而非申請補助日起算,後來依據給付日三個月滿後我有領到https://www.bli.gov.tw/0021139.html這邊也可詳閱看看
作者: flossy   2021-02-11 15:31:00
再就業投保滿三個月才能申請. (而且必須扣除您申請失業給付期間. 如果您上次請領那筆的時間是 12/15-1/14, 那麼三個月的時間是從1/15起算, 而非投保的1/1起算.)
作者: ssh713   2021-02-11 16:51:00
應該是你初次失業認定在9/17 那失業給付第一個月是9/17-10/16 所以要1/16才滿3個月吧 晚點申請應該就OK抱歉看錯 以為你1月就去申請
作者: ladoris (櫻桃麵包超人)   2021-02-13 09:55:00
https://www.bli.gov.tw/0102804.html3個月應該是10/16日起算,所以時間還沒到我建議過完年直接打電話問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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