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TU100 (YUY)
2021-02-19 11:11:46因為在業界吃了很多老闆的虧,老闆都不願意給加班費
自己可以買豪宅(曾經接到建商打給老闆的電話)
不然就是把人當狗一樣的趕,(OS:我說錯了,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
我推薦以下解法,既然大家都是出來混的
可能台灣慣主管都沒念書,不懂法律
解法1:
https://reurl.cc/AgdNK3
其中文中第三條
3.雇主有義務保存五年(勞基法第30條第5項)
鍵盤小妹我解讀就是就是說,忍了幾年後,看到前老闆太跋扈
五年內都有報復的的機會,因為台灣老闆離職就不管你死活
第五年都把紀錄丟掉,第五年就是報復的時間。
解法2:
再來就是,連大公司都有機會買到迷版軟體,因為軟體業不景氣
希望老闆們乖乖改邪歸正,買買合法軟體吧。
解法3:
在不然就是查稅,很多公司都很愛逃漏稅
解法4:
直接把老闆缺德事上網公審,之前新聞有報新竹某早餐店就是這樣...
看了我都不敢吃,老闆自己敢吃嗎?
已經違反食安法了~
解法5: 跟國台辦舉報,OOO公司大陸廠疑似出現台獨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