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問題

作者: loser113 (洨大魯蛇ㄍ)   2021-02-25 22:46:27
目前年資一年半
去年已經提過兩次離職 最後一次大概十月左右
去年已經明確表達 想離職 請老闆找人
但也沒下文 距今也超過三十天勞基法規定
個人已經有規劃可以隨時離職
那接下來 如果明確表達說 除了交接以外工作 其他業務不參與 
理法上是否有疑慮 或者滿足甚麼條件可以走人 感謝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1-02-25 22:57:00
那你乾脆跟公司談讓你提早走
作者: etiennechiu (etienne)   2021-02-25 23:36:00
你有白紙黑字就可以時間到走人,但你如果只是口頭提過離職,那就不能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1-02-25 23:44:00
你要能舉證
作者: sai82320 (名字很難取)   2021-02-25 23:51:00
發email預告明確離職日 然後cc給各級主管
作者: cdwu503 (阿神)   2021-02-26 07:58:00
發信舉證要說離職,不是口頭說了就30天
作者: RanceTsai (bard334)   2021-02-26 11:23:00
當初有寄mail嗎
作者: loser113 (洨大魯蛇ㄍ)   2021-02-26 17:34:00
感謝各位 已寄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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