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我觀察到,目前任職的公司,在薪資單上記載的發薪日,跟公司真正發薪給員工們的
實際發薪日(把錢匯入員工帳戶)不同。舉本月為例,2月薪資的實際入賬日,是3月
5日下午。3月5日下午拿到的薪資單上,記載是2月5日發薪。由此亦可證實,3月5日
發的是2月的薪資。2月的薪資,明明是3月才發薪,請問,為何公司要在薪資單記載
2月5日發薪?請問,這樣記載,是出於什麼原因?
我過去在前兩家上市公司工作時,公司發薪都是當月發(例如,3月的薪資,都是3月
當月內固定日期內拿到(一家是5日,另一家是15日),然後發薪當天,員工可直接
在公司內部電腦系統上查到薪資明細,而系統內發薪日記載的也是當月實際薪資入帳
日期。
我到目前任職的公司(100人以下的迷你小公司)後,觀察到這家公司在薪資單上的記
載發薪日,有前述跟實際發薪日不同的現象。我是有聽過,有的公司不一定是當月薪
資當月(預)發,而是下一個月發。既然如此,則公司又將發薪日期記載為上個月的
日期,請問這是為何?還請各位前輩,不吝指點迷津,先行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