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關於適用勞基法與福利問題

作者: Zhang274 (鮪魚)   2021-03-25 12:27:02
前提:
公司 地方政府 / 中央政府
月薪 31175(250薪點) / 32450
職位 約聘雇人員 / 駐點人員 (派遣約聘)
工作內容 承辦人 / 輔助承辦人業務
加班費與否 20小時 / 10小時
加班與否 準時下班 / 常態性加班
工時 8:30-17:30 (彈性工時最晚9點) / 8:30 - 17:30 (彈性工時最晚9點半)
出差 無 / 無
通勤時間 10分鐘 / 離峰時間約35分鐘,尖峰時間約50分鐘↑
福利 ? / 相關獎金制度
版上先進前輩大家好,最近遇到兩個選擇的疑惑想做討論
因自己國考失利以及求職不順的情況下,找到了這兩個工作
也已經選擇其中一個工作並開始工作
短時間內會做下去,但有一些問題想詢問一下各位先進
有關福利制度與適用勞基法問題:
約聘雇人員不適用勞基法,(所謂的廣義公務員) 因此5/1勞動節無法放假?
約聘雇人員如果不適用勞基法的話,那是否享有勞基法半年三天特休的權利呢?
約聘雇人員如果在三個月內想要離職的話,也要依據契約書上所載
"應於一個月前申請",而無法適用勞基法15條第2項的預告規定?
約聘雇人員如果在試用期試用不合格的話,是否適用非自願離職的規定呢?
雖然總是說公務員福利優於民間單位,但這幾點覺得有些疑惑
福利制度方面:
約聘雇到底適不適用國民旅遊卡? 雖然友板 SW_JOB 有說明文,但時間已久 (2019)
事假部分,約聘雇給7天 / 勞基法給14天
病假部分,約聘雇給14天 / 勞基法給30天
以此字面上意思,其實福利並不優於勞基法的規定,反而輸給勞基法?
約聘雇人員被政府稱為廣義公務員,加班費低於勞基法規定
也不適用勞基法,政府帶頭當違法大戶的感覺?
而到職之後,其實大多數人的看法都是 -> 應該再去拚國考,但對於國考有很大的疑惑
包括各項福利縮減、退休金問題、年資計算、工作的負擔程度
(最近新聞的統計:35歲以下的公務員僅占2成,而考上1-2年內的離職機率非常高)
就以上問題向各位先進前輩一起討論,如果有發文錯誤,
需要轉板討論的會再自刪,謝謝各位!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21-03-25 15:16:00
原來約聘就是廣義公務員喔,每次聽到都不知道在講什麼依照勞動 1 字第 0960130914 號,約聘不適用勞基法2. 沒有半年三天特休 https://tinyl.io/3mpD相關規定契約書上應該都有吧?
作者: jay5522bts (wawa)   2021-03-25 20:14:00
我從來沒有覺得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公務人員,原來還有廣義的公務人員這樣的稱呼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1-03-25 20:22:00
民眾認為在政府機關上班的都是公務員,狹義的部分公務員自己知道就好了
作者: beaanchor (美麗與哀愁)   2021-03-25 20:45:00
250薪點應該是約僱人員,聘用人員起薪最低是280薪點,另外約聘僱人員都是屬於廣義的公務員,所以是適用公務人員服務法,有國民旅遊卡,但是保勞保和提撥新制退休金,但是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真正適用勞基法的是約用人員,你要確認中央那個是屬於約僱還是約用,因為約聘僱人員是沒有「派遣」的,會被派遣的應該都是純勞工附帶一提,約聘僱人員的事病假天數雖然比勞基法的少,但是是不扣薪的,勞基法的病假給半薪,事假則是不給薪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21-03-25 22:15:00
會說出公務員福利優於民間單位的,八成又是聽沒待過公家機關說的!隨便說2個,加班一堆沒加班費、有加班費也是永遠1:1,補休休不完做廢、連續上班幾百小時也沒違法、業務完成第一,誰管你過勞,光這2點,我相信在業界沒有勞工可以接受吧!
作者: Osakayo81 (ooo)   2021-03-25 22:20:00
公務員福利優於民間?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3-26 05:57:00
若想當公務員,先要有服務人民的心態再做會比較適合喔
作者: winnidream (沒有過不去的苦)   2021-03-26 07:29:00
約僱還要強制自提6%實領應該只有兩萬多喔!另外第一年進去現在有3200國旅卡額度,但要離職妳確實要照合約提早一個月而非適用勞基法預告,5/1沒放假也沒補假,滿一年的隔年才有年假7天,滿半年沒有3天。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21-03-26 16:31:00
很多公司都是加班用補休1:1,違法加班不給報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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