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提離職後請假跟資遣問題

作者: e26g (\⊙▽⊙/)   2021-04-19 11:24:55
男友於該公司任職滿三年,在四月九日向公司主管(老闆)提出離職申請,也已經當天就獲得許可並約定做到四月底離職。
今天上班提出請假申請,卻被主管告知做到今天為止,想請問這樣是否可以算是資遣呢?(早於先前的約定日期)
作者: sometimesbe (Sieg G翁)   2021-04-19 11:26:00
阿你不是想走、資遣沒這麼好拿
作者: e26g (\⊙▽⊙/)   2021-04-19 11:32:00
就也沒有特別要拿資遣,只是全部換特休的話也還有多的日期沒休完,在想是否能折換現金而已
作者: karkkunt (Pinocchio)   2021-04-19 11:35:00
不算資遣但老闆必須支付到4/30的薪水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21-04-19 11:41:00
就不行阿,除非雙方有協議提早離職,公司那邊可能是已經找到人手了,想問看看能不能提早離職,不然訂好的離職日期不太會變動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21-04-19 11:47:00
記住一個原則,離職是勞方主導權;你們已經約定了要提前要你同意才可以。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4-19 11:52:00
可以的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04-19 11:58:00
就不行啊,把文字證據送到勞保局,它還要送你資遣費資遣費跟特休的費用ㄧ起要,它無情,你也不必有義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21-04-19 12:04:00
我的認知是不用再來了 但是薪水要給他到4/30 如果公司不是這麼做的話 可以檢舉了
作者: ksongr (Lenski)   2021-04-19 12:15:00
1. 薪水要給到你提出離職那天,剩餘沒休特休要折價 2. 如果是直接就你做到今天,薪水也算到今天,早於你們原先約定的離職日,這樣算資遣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04-19 12:15:00
簡單說,協議不要去,那是勞方跟資方協議,兩方有協議今是資方片面?壞,那就是請求資遣費,特休的錢,還有離職日前的上班費跟非自願離職書等等
作者: chickensam (新竹鄭容和)   2021-04-19 12:27:00
感覺主管沒這麼傻是要讓po薪水領到月底啊...
作者: e26g (\⊙▽⊙/)   2021-04-19 12:49:00
了解,會仔細研讀一下大家的回應~謝謝
作者: flutecc (su mi ma san)   2021-04-19 13:11:00
紅明顯,千萬不要妥協,用自己提的日期。
作者: pplluu (我好窮)   2021-04-19 14:05:00
這題直接google離職預告期 就有答案了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21-04-19 15:37:00
他必須付滿約定離職日期的薪水,否則就是資遣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1-04-19 15:45:00
雙方約定4/30,公司要你提前走,就只能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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