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職場有個特性
就是不論是員工想自己離職還是管理層想要開除誰
都是一律勸員工自己辦離職
以自己的健康因素或私人因素為由
說是自己想離開這份工作
而不是管理層想要開除自己
從公司來看
這樣很明顯省事多了
又省了一筆資遣費
從離職員工來看
為了自己往後的植牙
說自己前一份工作是因為其他因素才離職
也好過被下一間公司知道是在上一間公司犯了什麼錯或怎樣而被開除
雖然少了一筆資遣費
但面子裡子也不至於太落魄
所以
台灣職場似乎只有員工自己離職
而沒有所謂的公司資遣
除非是公司本來就經營不善準備收攤了
才會有道義上的資遣
不然幾乎台灣的公司都是以勸員工自己走為主 資遣反而是例外
而不像外國資遣來資遣去都是常態
有沒有人力HR專家可以解釋一下
是甚麼造成台灣職場這種情況呢???
這樣對台灣職場來說是好是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