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類似的經驗,
2月底提離職,但特休+補休可以放假到4月初
所以我離職日是4月初....
但新公司等不及,叫我三月中就去報到。
勞保就變成都重複投保,
不過新公司人資有去問勞保局,
說重複投保沒關係,因為大家兼職情況嚴重
我聽起來是很怪啦!不夠我沒差...
有差的是公司...
(剛剛去查,投保紀錄真的有重複!)
※ 引述《a9102120 (熊)》之銘言:
: 剛剛查了一下勞保投保記錄
: 現在任職於A公司
: 有依實際金額投保
: 但是A公司尚未離職也沒有退保
: 反倒是B公司也投保一個11000的勞保
: A.B兩公司是同個老闆
: 請問怎麼會有這樣的情況呢?
: 這樣老闆不就必須兩邊都提撥給我?老闆虧了?
: 還是有什麼問題呢?
: 再懇請各位高手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