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問題我下禮拜會打去勞工局問問,這邊先提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
這禮拜與公司提離職,因為身體因素沒辦法做下去,寫好離職單原定7.2離開(年資需要提早告知20天),但我又去說能不能提早6.25離開,結果被拒絕,原因是因為資料送出去無法改(?)
於是我就想了要不要連續曠職三天乾脆不去了,有病痛真的沒辦法正常工作,症狀還在持續惡化。要請長病假也會被各種刁難,主要是我的主治醫生請長假,別的醫生會不會開診斷書不好說
我想問的是
1.連續曠職三天,公司可以直接解僱,勞保也是直接退掉嗎?例如我6.21~6.23曠職,6.23就沒勞保了?
我查了勞保還沒有退保的日期資料,可能是原訂7.2離職的關係
2.曠職解僱後,如果公司想追究曠工損失,我因身體因素沒辦法正常工作,後續診斷書寫上"需要在家休養N天",這樣有辦法解決嗎?另外曠職的話也未滿勞基法規定提前20天告知
(不過我想公司很難有損失證明)
3.跟家裡長輩說,結果要我乖乖回去上班撐到原訂離職日,是否要聽他的?
我需要各方面見解,謝謝
作者:
mars999 (勇者亂太朗)
2021-06-19 01:26:00就好聚好散囉,但如果真的撐不下去就請病假,病假請不過就請事假,不做最大
好聚好散嗎...人資打電話來嘲諷我 組長擺臉色還口氣差課長還趁我不在辦公室同意簽署要打國產疫苗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19 02:53:00公司看到你身體不舒服還強迫你上班?這種公司幹麻要理它呢
為什麼不能請假?公司不准假嗎?如果不準就真的可以告到勞工局去。另外為什麼你預設代班的主治醫生不會開診斷證明書啊?直接問主治醫師不是比較快嗎,說不定主治醫師可以幫你開。
作者:
younglee (å°èƒ–)
2021-06-19 16:47:00圈子很小 建議正常流程辦離職
有病痛就去看醫生拿診斷證明阿拿不到證明,表示其實沒那麼嚴重,只是在裝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