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d70208 (飄流人)》之銘言:
: 1.連續曠職三天,公司可以直接解僱,勞保也是直接退掉嗎?例如我6.21~6.23曠職,
: 6.23就沒勞保了?: 我查了勞保還沒有退保的日期資料,可能是原訂7.2離職的關係
: 2.曠職解僱後,如果公司想追究曠工損失,我因身體因素沒辦法正常工作,後續診斷書寫上"需要在家休養N天",這樣有辦法解決嗎?另外曠職的話也未滿勞基法規定提前20天告知
: (不過我想公司很難有損失證明)
我覺得不要賭. 而且如果下一間公司要離職證明. 或打來前公司詢問. 你會很麻煩.
不要做這種對自己不利的事.
: 3.跟家裡長輩說,結果要我乖乖回去上班撐到原訂離職日,是否要聽他的?
: 我需要各方面見解,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