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離職切結書是否合理?

作者: kao11113 (gordon)   2021-11-15 21:03:49
各位大大好
小弟目前還在公司內任職,是替前同事發問,前陣子同事離職但他沒有在離職預告日結束
後才離開,而公司要求他每週假日都要回公司處理舊有工作,也沒有實際的結束日期,假
設不回來公司說提告求償,而離職切結書(如圖)部分他也簽名了,是否合理?
https://i.imgur.com/gWd9PYJ.jpg
另外提問,公司特休薪資計算很奇怪,一天特休為7小時每小時薪資95左右,所以分開用
小時請假的話會少1小時,這樣有符合勞基法嗎?
謝謝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1-11-15 21:18:00
一開始就不該簽字同意。離職交接僅限於人還在公司的時候,離職之後對公司就沒有任何義務了
作者: power7 (泡七)   2021-11-15 21:24:00
他離職後公司有付錢嗎 憑什麼要求服勞務4.競業禁止有給錢嗎?沒給沒用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21-11-15 21:34:00
沒有對價關係的合約簽了也沒用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21-11-15 21:35:00
上兩樓亂教 以為沒對價就沒用?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11-15 22:09:00
沒用,違勞基法,除非有加班費,要有對價關係
作者: thsyou9527 (sine)   2021-11-15 22:23:00
無聊看文 感謝高手分享資訊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1-11-15 22:36:00
跟競業靜止無關,這是離職程序是否完備的糾紛公司要舉證離職員工在職期間沒有完成交接造成的損失既然都已經離職,沒有義務回去處理公司的事情教育新人都不算離職員工的責任範圍了,更何況離職後回公司做事,這個根本騙年輕人不懂。
作者: thsyou9527 (sine)   2021-11-15 23:06:00
既然要求員工離職符合法律 這文件根本沒有簽的必要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21-11-15 23:15:00
處理舊工作XD,那處理不完都不用離職了是不是,另交接是義務,別理他了
作者: smallcar801 (大叔帶妳看金魚)   2021-11-15 23:36:00
六樓,合約違反法律規定者無效,現在學生不用學民法了?
作者: shoinchang (orange)   2021-11-16 02:01:00
如果在台北市直接去勞工局檢舉 會有人處理的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21-11-16 03:16:00
離職的最大 你簽這做啥
作者: yenight1236 (gale)   2021-11-16 03:23:00
交接清楚要怎麼定義? 公司一直說交接不清那不是要一直協助處理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21-11-16 09:19:00
標點符號都不會用的人要他懂民法強人所難
作者: jacky8000 (杰克8000大)   2021-11-16 12:25:00
按照某樓的邏輯,到新公司的第一天記得請假再回舊公司免費處理事情,不然會被業界封殺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1-11-16 12:28:00
公司很沒sense,這些東西早在第一天就職時就該簽了。都已resign了,誰理他們,業界封殺,騙小孩的東西。反正都resign了,notice period內就給他裝皮皮的。
作者: scvkingtel ( )   2021-11-16 22:47:00
根本廢紙一張
作者: tigotigo (鐵劍)   2021-11-16 23:16:00
不簽不就好了
作者: jerry8148 (用電鍋沒煩惱)   2021-11-18 07:57:00
為什麼我覺得我知道是哪間公司,有點像我前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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