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選擇減底薪還是接受資遣?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21-12-02 19:15:35
我有個同事(前略) 部門想把臺灣的位置收掉 叫臺灣分公司資遣這位同事
我們公司資遣條件說差也不算差 至少所有條件都比勞基法規定的好一些
離職證明也會大方給你兩個版本 讓你需要的時候 面子、裏子都拿的到
這位同事覺得 要走可以 但他們業界的行規(我們公司有點算跨產業)
就是要人走就是至少年資x2 但這超過臺灣能給的 超過外國想攤的
結果呢 這位同事 就這樣每天繼續正常上班 過了好像兩年多才走
重點是什麼 部門想收掉這的位置 不代表在臺灣這件事是合法的
我給原PO的建議是 你如果覺得這間公司不是你值得久呆的地方
只是因為擔心立刻離職以後在年底不一定能馬上找到工作接軌
先了解公司對於不接受減薪方案的人 給出的條件細節是什麼
你要有個觀念 資遣員工 是要通報 通報 是要有正當理由的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1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90001&flno=33
請你用法令中的關鍵字搜尋 再想想你要被資遣 容不容易
作者: karkkunt (Pinocchio)   2021-12-02 19:42:00
網址沒排整齊
作者: MT6797 (Helio-X20)   2021-12-02 20:12:00
謝謝分享,祝大大一生平安。
作者: popileds (汞汞)   2021-12-03 10:04:00
大大讚
作者: abakama (阿伯火燒厝為什麼不走)   2021-12-03 11:24:00
作者: hongsiangfu   2021-12-03 12:04:00
祝福大大一生買方便麵不會缺調料包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1-12-03 12:29:00
想太美好。公司擺明就是要用業務緊縮資遣,這事由很正常當你要質疑資遣不合法,也是要公司資遣你之後才會發生的事但是一來訴訟曠日廢時、二來也勝算根本不知多少,主張解僱違法這條路根本討不到什麼便宜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1-12-03 15:41:00
就算討不到便宜,有時間也可以跟公司耗
作者: kazami1110 (Shawn)   2021-12-04 00:23:00
討不到便宜?不見得吧 今年我被前公司無預警惡意資遣我一狀告到法院去 對方用不適任當理由卻拿不出任何證據 反之我這邊舉出的證據都大大的打他們的臉 逼到他們現在知道訴訟輸面大 求著來找我談和解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21-12-04 06:04:00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1-12-06 11:28:00
回樓上k大,原po遇到的狀況像是惡意資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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