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ll777 (絕代美大)
2022-01-07 20:42:02========== 詢問公司相關資訊,請使用 [公司]類別,勿使用 [問題] 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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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出差超過5日以上 ,且是台中到台北,
請問有法條規定公司是否需給付住宿費 交通費及餐費嗎?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2-01-07 21:00:00你覺得這會在什麼法?
作者:
novagirl (novagirl)
2022-01-07 21:06:00他不屬於薪資範疇,所以不是用勞基法.但可以考慮民法546條第1項: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支出之必要費用,委任人應償還之,並付自支出時起之利息。可以試試看@@資料來源:曾宇謙老師的人資法令教室 可以自己google一下
公司要你更換工作地點,需要你同意。不給付出差費就不要答應出差。
出差的話公司付這些不是理所當然的嗎XD 哪需要什麼法條,公司裝死不付不太可能吧?還是我誤會什麼了XD
作者:
novagirl (novagirl)
2022-01-07 23:26:00不負責任猜測:應該是先代墊了差旅費結果公司不還錢
要不負責任猜測的話差旅費沒有標準也很容易爭議高鐵/客運 四五星飯店/平價商旅 公車/計程車
作者:
novagirl (novagirl)
2022-01-08 00:36:00通常公司不會有自己的章程嗎...可以問問看QQ?...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22-01-08 01:24:00
沒給錢你怎會答應出差?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22-01-08 04:08:00公司不付錢 那你出差幹嘛??但是真要說的話 用加班費這個名目說不定是可以的
作者:
novagirl (novagirl)
2022-01-08 09:57:00樓上很懂可否指點一下呢感恩?
當然沒規定 拿不到錢你還出差騙誰?還是你要民事訴訟
住宿費/交通費/餐費跟加班費性質根本完全不一樣,不要亂說= =
作者: YJM1106 (YM) 2022-01-08 16:57:00
民法啊 實支實付 膳雜費就可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