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不到10天
昨天跟會計提離職提離職
查了勞基法說是做三個月才要預告
聽會計的說法…
叫我先寫交接項目
希望我多待幾天讓她找人
還說等等傍晚開會討論 囧
先問問大家的意見
雖然沒有其他工作要趕報到
禮貌性堅持到週五應該還行吧?
作者:
zeus7668 (HighKing)
2022-03-02 13:24:00你現在這樣閒閒的每天領薪水不好嗎還是你覺得沒有當天馬上走人就是奴XD
看你要不要情義相挺阿,不急著報到錢又正常領是可以加減做,反正離職的人最大,他們也不能怎樣
作者:
Kenhon (kenken)
2022-03-02 14:38:00不急的話,可以多做幾天,反正你已經無敵了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2-03-02 14:53:00可以押你想走的日即可,看能不能留下提離職的書面證據不需要等對方找到人,順便把手上有的事交接一下,或是公司有提供文具之類的物品也一併列一下,以免公司找麻煩
未滿三個月不用預告期 就看你有沒有想給個人情多待幾天法規上來說當天走完全沒問題 建議還是跟公司討論好
作者:
gaea0127 (Taiwan's Zangief)
2022-03-02 17:43:00看你,可以加減做,但絕對不加班
作者: routini 2022-03-02 17:55:00
給一點點人情可以考慮,這週五很OK
作者:
wzmildf (我ä¸æ˜¯è˜¿èŽ‰æŽ§)
2022-03-02 21:49:00不是義務 看你要不要
法律上是可以當天,但沒有深仇大恨雙方協調這週五我想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吧。除非你一刻都不想多待
作者:
softcola (秋意濃~~)
2022-03-02 23:09:00你就說新公司急著報到
作者:
Rocosr (Rocosr)
2022-03-03 00:59:00做不到10天有東西可以交接嗎XD
作者:
FarkU (Bipolar Disorder)
2022-03-03 02:18:00反正他找人的時間也有算錢,耽誤幾天當做個人情不吃虧。
作者:
ihateants (Naruhodoh)
2022-03-03 21:34:00笑死 才10天有什麼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