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88241050 (å†å›žé 已是百殘身)
2022-04-15 11:32:21最近剛面試上一間公司
薪水57K 試用期3個月薪水51.3K
因為之前沒遇過這情況
都是試用期少三千塊
這是第一次遇到試用期九成薪的
等於一個月少了5700 感覺還滿多的
試用期九成薪真的是正常的嗎?
作者: LuMya 2022-04-15 11:37:00
南部一堆試用期過後沒調薪的 給你參考
有白紙黑字寫出來?真佛心,可以直接捅到勞動部了違法其實不調薪才是不違法 囧rz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2-04-15 12:33:00如果不接受就不要去
想成薪水51.3K 3個月後視表現調薪 會比較好過嗎?
作者:
kentyeh (kent)
2022-04-15 13:17:00你沒聽過什麼叫延長試用?再重找工作再付出一次求職成本?還是待3個月習慣了繼續待?
作者: mercurycgt68 (發芽的吉它手) 2022-04-15 13:41:00
不滿的話出九成力就好啊
之前待過某某日商消費品 使用期也是打9折 不過真的覺得沒這必要啊
作者:
bmthu (Dio)
2022-04-15 15:10:00有白紙黑字就可以申訴拿全部
2F請問是違什麼法?這板很多人一看到提問就說要檢舉勞動部實際上廠商根本沒違法
作者:
cherubx (DanzYam)
2022-04-15 17:38:00比最低薪資高就可以呀...
作者: moom50302 (武林三羚鱷) 2022-04-15 17:40:00
個人也好奇是違哪一條法?了解對自身未來權益有幫助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22-04-15 18:26:00換個角度想 入公司開薪水51.3K 三個月後保證調薪到57K除非合約有明顯問題 不然我是不知道違法在哪啦
不違法,試用期薪資高於基本薪資、相關正職員工該有的都有,就不違法。只是操作上會很多灰色,像是有沒有雙方同意還是片面臨時宣告、之後如果要延長試用期怎麼舉證的確未達預期而不是變相減薪。最重要的是,給人觀感很差。
作者:
ts012108 (å°å¯æ£•ç†Š)
2022-04-15 20:07:00很多都用餐費或加給的方式逃啊這樣年終跟績效就可以少給= =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2-04-15 21:40:00試用期100%薪水才正常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2-04-15 21:49:00不正常 但不違法 只要他高於法定工資就不違法我是覺得你不用去申訴 試用期過了沒調上去才需要申訴反正你有OFFER白紙黑字 公司應該不敢不調
寫清楚了但是白癡公司還是沒調,該不該申訴呢......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4-15 23:44:00笑死 居然有人覺得調薪違法
調薪本來就要勞資雙方都同意,否則違法沒錯啊你的薪水突然下個月被調降3千,不違法嗎試用期也不違法,因為可以拆解成3個月約聘雇+3個月後永續聘僱
作者:
mainsa (科科)
2022-04-16 00:41:00可以想成試用期過後加薪11% 這樣有沒有比較好過
作者:
gaea0127 (Taiwan's Zangief)
2022-04-16 01:41:00這種公司我不會去,幾千塊都要省,未來能期望啥
作者:
ce588171 (落葉不歸根)
2022-04-16 04:47:00遇過試用期半薪的
作者:
vendee (外面好危險)
2022-04-16 07:34:00你應該想成試用期51k,期滿加到57k,而不是反過來
試用期只是凹人的說法 也非法律規定只是懶得館大家還傻傻配合 根本87
作者: iambook 2022-04-16 08:44:00
不正常
作者:
tsuneo (明樂)
2022-04-16 09:14:00沒吵的孩子沒糖吃..不正常但你沒拍桌視同雙方同意
作者:
lalalahu (<( ̄︶ ̄)@m)
2022-04-16 10:35:002F是說的是哪裡違法?試用期違法?
作者: PureUtopian 2022-04-16 10:44:00
沒聽過什麼叫試用期
作者:
lalalahu (<( ̄︶ ̄)@m)
2022-04-16 12:18:00說什麼試用期違反的,根本就是不懂裝懂的憤青
作者:
dte8814 (tai)
2022-04-16 12:37:00試用期真的是幌子對於份內外的工作需要完成老闆覺得應該甚至無限上綱永遠的試用期
看來真的很多法盲…快笑死,自己問勞動局吧實務上操作沒人舉報,不代表你合法,只是大家都把錯誤當作合理…真可憐,等你公司被罰就懂了
作者: moom50302 (武林三羚鱷) 2022-04-16 14:17:00
所以到底是違什麼法?留言等好久沒人解答…真心請教…
突然想到推文好像有hr ?你不但無知,還無良…勞基法有規定,可以試用期,但一切要跟正職一樣待遇當你待遇不同,已經違法了,但很多hr 就會凹…可憐啊你懂法規就在那邊玩文字遊戲鑽漏洞的hr ,你已經是壞的等級了看來你也沒少被人罵人奴資方狗,還不知道理由嗎?
作者:
sssyoyo (柚子)
2022-04-16 14:29:00所以到底違哪條法,說不定人家合約的薪資結構就長那樣,也沒低於最低薪資,有啥問題
作者:
Sofast (sowhat)
2022-04-16 14:47:00有耶,被騙過一次
我知道的不多,但共同的都有第三章22條第二款真要我說那麼清楚,你們以後就更慘,沒得捅了
作者:
XDdong (冬冬)
2022-04-16 15:38:00你是到職後才知道還是offer這樣寫阿
作者:
gs00001 (gs00001)
2022-04-16 16:42:00在南部,就算過試用期,你的薪水還是51.3k。
作者:
la223220 (flying star)
2022-04-16 18:23:00不要去,很多公司都用這招騙人
作者:
lalalahu (<( ̄︶ ̄)@m)
2022-04-16 19:50:00勞基法裡沒有規定試用期的法條,但不代表資方不能用試用期這個名稱,資方可以在契約內試用期給N,試用期結束給N +M (只要N>=基本工資就沒有違法的問題),如果試用期期間表現不好,沒有繼續任用就走資遣流程而已。勞動契約是資方跟勞方簽訂的內容,契約簽訂的條約只要不違背法律,屬於雙方合意簽訂的,法理上都有法律保障。真是大開眼界,亂講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還扯什麼第三章22條第2款?待遇一切要跟正職待遇一樣?真的響叮噹的半桶水
樓上就祝你文字遊戲不要被抓包還不懂hr 為什麼一直被人罵嗎?可憐啊
作者:
XDdong (冬冬)
2022-04-17 02:48:00offer就寫=你可以選擇要不要去答應,我之前也被陰過,之後知道面試要問清楚這些包含薪資結構就安慰自己用九成力工作就好w*多打一個答應
作者: hcw1 2022-04-17 08:33:00
其實很多公司都這樣,看你簽什麼契約,這方面法規稍微看一下啦W定試用期要全薪,但很多漏洞可以鑽,把合同拿出來看如果是簽原本薪水有寫,他支九成給你可以告,但如果他只跟你簽三個月然後就是那個錢你無法
我人資來回覆下~試用期待遇比照正職是指年資計算、請假制度、其他福利等等要一視同仁,薪資約定仍然是以勞動契約為主,只要高於法定最低工資就沒什麼問題,如果真的要告,除非你能舉證公司有跟你同個時間、同樣學經歷、同樣年紀…的同仁跟你訂的勞動契約有明顯差異,不過我沒遇過這種極端情形就是了~給大家參考補充~還要是同樣職位/職務的同仁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22-04-17 19:11:00噗哧,實務上試用期解約還判例還不用資遣費喔,要不要查一下
工三小?試用期資遣不用資遣費?哪家公司說名子來啊試用期只剩下名子可以使用,你千萬別是HR真丟臉阿
作者: penguin0415 (penguin) 2022-04-18 01:23:00
台北某幾家知名企業也是
我跟勞工局承辦人請教過,試用期資遣也是要給資遣費的,前幾樓所說的判例不知是哪件能否提供出來研究?也許判不用給資遣費是有別的因素影響,我知道確實有時候法院判決會跟勞工局勞保局不同調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22-04-19 00:59:00不違法,只要法律規定的都有給,【薪資】多少雙方同意即可(當然要合規定)。你的情況超過了,但你有權不同意,然後如果公司堅持前3個月薪水就是51.3K,那你也可以拒絕這份工作對,薪水問題,只要合法(超過最低),其餘就是不爽不要作。問題點只有一個:你們雙方同意的價錢是多少? 若對方這樣寫且你也簽字同意,為什麼不行? 記得關鍵字:雙方同意。這之後,雙方要變動都必須對方同意,所以問題在,你同意沒?
作者:
aubrey (我不帥所以有話要說)
2022-04-20 07:13:00三個月到了會跟你說與期望不符不調薪
我就想說這違法的話,綠地球都把試用期跟正式薪水放在網站上,不就整天跑法院XDD
作者: jonathanK 2022-04-27 01:17:00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