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沒啥複雜的,既然是你的前東家有求於你,那麼很容易,你就跟他說用freelancer
或contractor的形式簽約。
話說強者我某友人,從軟體接案公司跳去Series Pre-A的新創公司,離職後,前老闆也是
一直要他回來處理公事,平時該老闆動不動對他大吼大叫,每次從客戶受氣回來,就拿他
當出氣筒,由於是出道第一份工作,也就忍了兩年,之後受不了就裸辭。
不過這回他絕對不再逆來順受,這回他要求用freelancer或contractor的名氣雇用他,還
獅子大開口,對他開價hour rates USD10000,被老闆拒絕後,就將他拉黑,列入終生拒
絕往來的黑名單,從此耳根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