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做的並不是正規公司的工作,有點類似粗工那種的人力公司外派的工作,簡單說就
是哪裡有工作就去哪裡做
這個老闆其實年初的時候我才離開過他公司一次,當時是因為外派的那份工作我不適應,
所以我先跟我老闆告知,再跟要職公司寫離職單
只是那一次我走了以後輾轉聽說事情鬧得有點僵,好像有稍微影響到我老闆外派工作的機
會
就這樣又過了好幾個月,直到九月的時候,我因為一些私人的經濟因素,需要每天可以現
領的工作,於是又回去找這個老闆談,他當時有問我說「你應該不會做到一半又不做了吧
?」
我是跟他說不會,他就說好他相信我
所以這一次回來我跟他達成的共識是
「他讓我每天現領,然後我不會做到一半不做」
但是他只讓我現領了一陣子,之後開始變成三天領一次,然後最近我又迫於無奈之下妥協
變成固定5號、20好領錢
這也讓我萌生了離開的念頭,因為這完全跟我們當初達成的共識不一樣…
我是為了能現領才回去那邊,如果不能現領,我回去的意義就沒了
只是我不曉得該怎麼跟他提離開的事,因為這一次等於是我第二次要離開這裡......